内蒙古妇联工作思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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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妇联工作思路
内蒙古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工作调研报告
内蒙古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工作调研报告
2011-05-04
按照全国妇联《关于集中开展调查研究的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妇联立即成立了专题调研组赴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等地区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现将自治区各级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工作的思考汇报如下:
一、全区各级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切实履行依法维权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有效途径。近年来,自治区各级妇联大力实施“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坚持推进源头维权,先后推动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并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协助政府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争取把妇女儿童发展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妇女儿童教育、卫生、就业、参政等各项事业不断发展,有效改善了妇女儿童生存发展条件。坚持加强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作用,推动把妇联维权工作纳入综治维稳工作大局,不断强化成员单位工作职能。全区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法庭、维权合议庭和具有牧区特点的“流动法庭”152个,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有影响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原则,加大了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力度;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报警点762个,年接待和处理家庭暴力投诉3000多起;创建妇女维权服务站(点)2167个,有9632名志愿者活跃在妇女维权战线上,为妇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帮助。不断建立健全维权网络、诉求表达、矛盾协调处理机制。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案件督办、司法保护、维权服务等工作新机制,形成了妇女维权工作齐抓共管新格局。通过建立信息收集、整理、反馈等机制,及时掌握、深入分析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情况,主动向党委、政府反映妇女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妇女上访、申诉、表达诉求提供了法律咨询与服务。注重人文关怀、感情沟通和心理疏导,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疑释惑的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切实为广大妇女提供维权服务。全区旗县以上妇联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进一步畅通了妇联信访渠道。全区妇联系统年接待来信来访来电4千多件,处结率达97%。坚持强化维权能力建设,先后举办了党政领导、新闻工作者、法官、医生、妇联干部等维权能力建设培训班,为建立妇女维权综合干预模式打下了基础。目前,全区有272名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2100多起;有4571名妇联干部担任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6905起。
(二)关注妇女民生、促进妇女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贡献力量 近年来,为解决城乡妇女创业发展的资金诉求,全区各级妇联坚持把促进城乡妇女增收致富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广泛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与金融部门密切配合,不断扩大小额信贷项目实施规模和受益人群,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一五”时期,通过协调国有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筹集政府扶贫资金、国内外捐赠资金,以及妇联自筹等形式,累计在全区发放各类小额贷款4.86亿元,扶持约10万名妇女发展种养、加工等特色产业及流通业;积极扶持女企业家发展,为28家中小企业注入资金8300万元扩大生产,并对返乡务工妇女创业就业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受益户户均增收1000至5000元,贷款企业在金融危机中全部实现了盈利。通过妇女小额信贷的扶持,不仅使贷款妇女的家庭经济状况得到了改善,而且综合素质也有了提高,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得到了提升;女性中小企业提升了自身创业能力,在做大做强企业的同时,也吸纳了部分妇女就业,
内蒙古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妇联维权工作总结
巴彦浩特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汇报
一年来,我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在上级妇联和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维权理念,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措施,全镇广大妇女儿童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巴彦浩特镇是盟、旗、镇三级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阿拉善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总面积5433.8平方公里,共有农牧户2231户6452人。下设2个工作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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