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6年心理学(临床心理学)专业高级专门人才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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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6 年心理学(临床心理学)专业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
招 生 简 章
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
展的需要,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在北京举办临床心理学专业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2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1、培养具有扎实的心理学基础、掌握_ 临床心理学理论、熟悉临床咨询。掌握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技术的专业人才。
2、帮助学员建立在临床心理学理论与实践的厚实功底,特别着重很强的临床心理治疗技能。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waiwang/index/bmxxlb.jsp 。
2、报名时间为2016 年06 月01 日至2016 年08 月31 日。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系)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1)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2 )学
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 )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北京大学心理学系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系)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科目考核为本专业相关知识。考核时间为另行通知。
2、根据考核成绩,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1、必修课(10 门,共30 学分):
(1) 自杀与危机干预 (2)变态心理学
(3)心理学研究方法 (4)心理动力性治疗
(5)心理治疗理论与实务 (6)高级心理测量
(7)临床访谈与评估 (8)临床心理学伦理
(9)认知行为治疗 (10)家庭治疗
2、选修课(4 门,共6 学分):
(1)压力管理 (2)心理统计
(3)学校心理咨询 (4)人格心理学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教学方法: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 3—4 门专业
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
2、考试方式:专业基础课或核心课程(6 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它课程由相
关院系组织考试。考试地点均在北京大学校内。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一年半(或两年)。
2、学费为56000 元,二次交清 。
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 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结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及地址
1、北京大学 王老师 ,电话 ,地址: 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哲学楼)204 ,邮编:100871,主页地址:
。
2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邮编:100871,主页地
址:/zsxx/kcbzs/。
北京大学心理学系
2016 年5 月1 日
附:有关同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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