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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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上海市初中化学课程终结性评价指南
一、评价的性质、目的和对象
上海市初中毕业化学统一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评价。它的指导思想是有利
于落实“教考一致”的要求,切实减轻中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有利于引导初中学校深入实
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
长和全面和谐、富有个性的发展。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
初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评价对象为2016 年完成上海市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
二、评价标准
(一)能力要求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学化学课程标准 (试行稿)》(2004 年10 月版)规定
的初中 (八至九年级)化学课程目标,确定以下能力要求。
1.化学基础知识
1.1 识记常见的物质的名称、性质和主要用途。
1.2 用化学语言表达物质和物质的化学变化。
1.3 准确表述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能解释简单的化学现象和事实。
1.4 知道生活、生产中的常见的化学知识与简单的化学原理。
2 .化学基本技能
2. 1 能辨识常见的化学仪器并知道其使用方法。
2.2 能理解简单的化学实验操作及实验过程。
2.3 能对常见的物质和化学变化进行定量描述和简单计算。
3 .化学综合能力
3.1 知道化学与科学、技术、社会之间的关系。
3.2 能分析简单综合的化学实验过程。
3.3 能用化学知识和化学特有的研究方法探究与解决简单的化学问题。
(二)内容要求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学化学课程标准 (试行稿)》(2004 年10 月版)规定
的初中 (八至九年级)化学基础型课程的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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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型课程的内容主题
一级主题
主题一 身边的化学物质
主题二 物质构成的奥秘
主题三 物质分类和物质变化的多样性
主题四 溶液
主题五 化学与生活
主题六 化学实验活动
主题一 身边的化学物质
学习水平
二级主题 学习内容
Ⅰ Ⅱ Ⅲ
空气的成分 A
空气的污染 A
空气 A B
氧气 B
稀有气体 A
水的物理性质 A
水 水的电解 B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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