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流动人口犯罪问题的调查与思考.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关于当前流动人口犯罪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一一以湖州法院系统1463份判决书为样本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课题组[1]
导读:党的十八大提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
理服务J浙江作为流动人口大省,在这一方面有一些好的做法 和经验,但也有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总结。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课题组通过对湖州法院系统1463
份判决书的深入分析,撰写了《关于当前流动人口犯罪问题的调 查与思考》,归纳出当前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犯罪人员户籍地 既广泛又集中、户籍地与犯罪类型有一定关联、侵财刑犯罪突出、 文化程度低、农民工犯罪较多、团伙作案明显等),并分析了流 动人口犯罪折射的社会管理问题(防范结伙犯罪乏力、刀具管理 失范、区域监管不足、贫富差距过大、权益保障不力、困难救助 缺位、监管效果较差),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流动人口犯罪折射出当前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的诸多问 题。课题组以湖州市法院系统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 30日间审结的1463份与流动人口犯罪相关的判决书为样本,通 过走访调研湖州市公安局、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监 狱、劳教所等政法单位,解析流动人口犯罪中与社会建设相关的 特征,并提出加强社会建设的初步建议。
一、流动人口犯罪的基本特征
1463份判决书中,共涉及流动人口罪犯2302名,从社会建 设和社会管理角度看,这些罪犯具有以下特征:
(-)流动人口罪犯户籍分布广泛性与集中性并存
流动人口罪犯来源地非常广泛,包括25个省、自治区和直 辖市,不仅传统上相对较为贫困的地区几乎全部在列,而且诸多 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也名列其中。例如,浙江籍168名,广东籍 10名,江苏籍11名,上海籍5名,天津籍1名。
通过比较,发现流动人口罪犯较为集中的为:贵州籍576名, 安徽籍427名,河南籍226名,浙江籍168名,云南籍165名, 四川籍163名(见表一)。
表一:犯罪人员户籍分布表
(二)户籍所在地与犯罪类型具有相关性
对1463份判决书进行梳理,可以较为明显地发现,某些地 区的流动人口对于某种类型的犯罪具有偏好性。例如,流动人口 罪犯中河南省上蔡县籍的有55名,而其中51名实施的均是盗窃
犯罪,其余4名中有2名实施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也与盗 窃罪相关。同时,在实施贩卖毒品犯罪的103人中,贵州籍和四 川籍的比较多,分别为29人和18人。这些数据似乎表明某类群 体间犯罪有一定的传染性和示范效应。
(三)侵犯财产权益犯罪突出
1463份判决书共涉及64个罪名,其中,盗窃罪、抢劫罪、 抢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6个罪名所 涉人数最为突出,共计1364名,占全部人数的59%,特别是盗 窃罪,共计1085名(见表二)。
表二:侵犯财产权益犯罪类型表
■ AR
(四)犯罪人员的文化程度非常低
流动人口犯罪人员的文化程度虽也有研究生、大学学历的, 但人数少,共计15名。总体而言,犯罪人员的文化程度非常低, 绝大部分系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其中初中文化程度共有1137名, 占49%,小学文化程度、文盲与半文盲文化程度共有967名,占 42%,两者占比91%。
(五)犯罪人贝主要为农民工,无业人贝占有一定比例
在2302名流动人口犯罪人员中,其主要身份均为农民工, 人数多达1500名,占66%,无业人员为224名,占10%(见表三)。
表三:犯罪人员身份情况表
(六)犯罪人员以青壮年为主,刑满释放人员占比较大
在2302名流动人口罪犯中18-45岁的达到2031名,占全部 人数的88%,其中刑满释放人员为518名,超过全部人数的四分 之一(见表四和表五)。
表四:犯罪人员年龄情况表
表五:刑满释放与初次犯罪情况表
(七)同乡结伙型犯罪明显
在2302名流动人口犯罪人员中,涉及结伙犯罪的有1521人, 所占比重为66%。在涉及结伙犯罪的394份判决书中,有286份 涉及的是同乡之间的结伙犯罪,所占比重高达73% (见表六和表 七)。
表六:结伙犯罪情况表
表七:同乡结伙犯罪情况表
(八)抢劫犯罪作案手段值得关注
流动人口犯罪中,抢劫犯罪作案手段值得关注。抢劫犯罪除 4起外,其余案件被告人均利用了管制刀具和木棍、钢管等作案 工具。抢劫犯罪的作案地点多发生于比较隐秘的地方:其中,发 生在市区的小巷弄堂有11起,规模较小的超市、商店有27起。
二、流动人口犯罪折射出的社会管理问题
(-)防范结伙犯罪乏力
在所有流动人口犯罪中,结伙犯罪所占比重较大,其中又以 同乡之间的结伙犯罪居多。目前,湖州市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有 90万左右,这些流动人口基本来自农村,往往是通过同乡、亲 戚、朋友介绍来到湖州,聚居在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身 处异地,乡土观念和血缘亲属关系使其具有好抱团、易排外的心 理。这使部分人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