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管辖法的确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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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主管与诉讼管辖 纠纷解决途径的多样性, 需要确定法院的受案范围,从而进一步明确案件具体的管辖法院。 第一节 主管?? 一、主管的概念 民事诉讼中的主管:确定的是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在解决民事纠纷方面的分工和权限。 即确定哪些民事纠纷由人民法院负责处理,哪些民事纠纷由其他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负责处理。 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主管的关系。就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主管关系来讲,目前存在这样两种情况 第一,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纠纷先需要通过仲裁,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仲裁还是诉讼,由当事人择其一。 第二节 级别管辖 一、级别管辖的概念 级别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二、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基层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 1、重大的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为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 第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三节? 地域管辖 一、地域管辖的概念 地域管辖,是指确定同级而不同区域的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三、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人民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规定: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自然人: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法人:住所地:主要营业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注册登记地 (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天津市张某对旅居美国的李某提起离婚之诉,本案中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沈阳市和平区甲与北京市丰台区乙于2005年10月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户口没有发生变动。2006年11月甲被派往英国进修,乙被派往澳大利亚工作。2007年6月,甲向国内法院起诉乙离婚。问:本案中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薛某服刑1年后张某将户口迁至丁市。(1)张某欲起诉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2)若薛某服刑1年后,张某因为是薛某贪污罪的共犯而被判刑10年,在丁地服刑,现张某起诉薛某离婚,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 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某老人住在海淀区,他的三个儿子都住在顺义区,现老人起诉要求三个儿子支付赡养费,则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 如果三个儿子分别在顺义区、海淀区、东城区三个不同的地方,则老人可以去哪个法院起诉? 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特殊地域管辖: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所确定的管辖。 1、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9,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专属管辖: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专属于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变更的管辖。 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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