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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缺陷与完善.pdf

发布:2017-09-15约5.35万字共4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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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发展和新旧体制的转轨,我国的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 变化,劳动争议进入了一个高发期,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面临了严峻的考验。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显示出了自 身的缺陷和不足,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必须进行相应 的改革和完善。理论界对于这个问题基本趋于一致,即认为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 体制亟待改革,但对于改革的具体开展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争议的焦点集中 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仲裁和诉讼的关系上,在改革我国现行的“先裁后审”模式的 具体意见上,理论界先后提出了多种观点。而对于劳动争议处理中需要建立什么 样的仲裁机构和司法机构,理论界也进行了热烈的探讨,提出了不同的构建方案。 呈现和分析这些不同的意见并最后提出笔者自己的看法正是本文的重点所在。 本文第一章从劳动争议的本质入手,首先介绍了劳动争议的概念和分类。从 不同的角度可以将劳动争议进行不同的分类,本文介绍了劳动争议的一般分类, 重点突出了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的分类,争议的类型不同适用的解决途径也不尽 相同。鉴于我国的国情,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是围绕着权利争议来进行构建的, 利益争议主要是通过非诉的途径解决,而不是现在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对象, 因此,本文主要探讨的是权利争议的处理机制。 随后本文分析了劳动争议的一般特点和我国现阶段特殊历史背景下劳动争议 的现状和特点,并对我国目下劳动争议的产生和高发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以期在 审视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之前能够总体把握我国劳动争议的规律,从而为劳动争议 处理体制的建立明确方向,对症下药。 第二章本文介绍和分析了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现状和存在的缺 陷。我国的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也被称为“先裁后审”或者“一调一裁二审” 的单轨制处理体制,处理环节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且仲裁是诉讼的前 置程序。在对现行体制的各个环节和特点进行了简要的介绍之后,重点分析了现 行体制所存在的弊端和缺陷,综合了理论界所多加诟病的一些地方,并进行了综 合和归纳,从裁审关系、调解制度和仲裁制度等方面分析了需要改革的地方。 在介绍分析我国体制的基础上,本文的第三章主要介绍了国外的劳动争议处 理机制,通过介绍德国、日本等几个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较成功的国家的模式,希 望能够对完善我国相应的制度能够有所裨益。这几个国家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各 有特色,代表了世界上比较先进的模式,比如德国的劳动法院制度,澳大利亚的 强制调解、两次仲裁制度等,都是今年来理论界研究和学习的热点。本文将这些 1 机制进行了归纳,从基本类型、组织体制和具体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 最后在分析我国具体国情和可能选择的基础上,本文第四部分从几个方面提 出了对现有体制的改革意见。在裁审关系上,通过对理论界所提出的几种不同方 案的分析和评价,笔者主张在我国建立“或裁或审,各自终局”的劳动争议裁审 关系;在调解机制的完善上主张建立独立的调解机构,并主张构建民间调解和法 律援助的有关制度以和政府型调解机构相互补,同时增强调解的效力保障;在仲 裁机构的构建上,主张建立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仲裁委员会,使其更具有中立性, 同时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完善仲裁员的选任制度;在劳动司法机构的选 择上,主张建立“特别专审非独立型”的司法机构,在人民法院内部设立劳动法 庭,并且在组织机构上贯彻真正的“三方原则”,以适应新的裁审关系对诉讼的需 要。 本文的重点在于探讨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的裁审关系模式。鉴于我国现 行的仲裁前置的先裁后审模式已经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要求对其进行改革的 呼声也越来越高,理论界也先后提出各种观点以取代现行模式,裁审关系已俨然 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为大家所共同关注。在众多的改革建议中,本文对其中 的几种代表观点进行了分析与选择。笔者认为,其中的 “一裁一审”的模式实质 上和现在的“一裁两审”差别不大,只是相对缩短了处理时间和简化了程序而已。 对于“只裁不审”和“只审不裁”这两种单一劳动争议处理模式来说,最大的问 题是剥夺了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不利于充分发挥仲裁与诉讼这两种模式各自的 优势。同时,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现有的司法资源和劳动仲裁资源都不足以 支撑这种单一机构模式。因此这几种模式不是最佳的选择。笔者最终建议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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