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DB31T-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要求.pdf

发布:2025-02-09约4.75万字共43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ICS

CCS点击此处添加CCS号

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XX/TXXXX—XXXX

代替DB31/T684-2013

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要求

Gradingrequirementsforservicesintheelderlyinstitutions

(送审讨论稿)

2022-XX-XX发布2022-XX-XX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XX/TXXXX—XXXX

目次

前言II

1范围4

2规范性引用文件4

3术语和定义4

4总体要求4

5服务等级设定5

6分级评估方法和流程5

6.1评估人员要求5

6.2分级评估指标5

6.3分级评估方法5

6.4分级评估流程6

7分级服务内容6

8分级评估质量的监督和改进6

附录A(规范性)上海市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表8

附录B(规范性)上海市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流程2

附录C(规范性)基础照护服务内容4

附录D(规范性)养老机构各评估等级照护服务内容5

参考文献Error!Bookmarknotdefined.

I

DBXX/T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1/T684—2013《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与DB31/T684—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从老年人服务需求结合机构服务供给的角度提出照护服务分级的要求,修改了文件的名称;

b)增加了“照护服务分级”、“适应性评估”、“分级服务”术语和定义(见3.1、3.2和3.3);

c)删除了“总则”(见2013年版的第3章);

d)增加了“总体要求”(见第4章);

e)删除了“评估机构”(见2013年版的4.1);

f)更改了“服务等级设定”(见第5章,2013年版的7.1);

g)增加了“年龄”、“认知障碍”、“医疗照护”和“躯体重度残疾”等分级评估参数项目(见

第5章);

h)删除了“评估参数项目总结”(见2013年版的7.2);

i)删除了“养老服务建议”(见2013年版的7.3);

j)增加了“分级评估指标”(见6.2);

k)删除了“主要参数项目评判”(2013年版的5.1-5.4);

l)增加了“分级评估方法”(见6.3);

m)更改了“分级评估流程”(见6.4和附录B);

n)增加了“分级服务内容”(见第7章);

o)更改了“测评分值设定”(见附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