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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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施救系统制度汇总
日期:2013年5月
目 录
1、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3
2、供水施救系统故障处理期间的安全措施………………………5
3、供水施救系统值班操作和维修人员配备、培训规定…………6
4、供水施救系统管理人员制度……………………………………7
5、供水施救系统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9
6、供水施救系统安全仪表检验制度………………………………11
7、供水施救系统值班制度…………………………………………13
8、供水施救系统操作规程…………………………………………14
9、供水施救系统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6
10、供水施救系统交接班制度 ……………………………………17
11、供水施救系统巡回检查制度 …………………………………18
12、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19
13、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20
14、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2
15、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24
16、供水施救系统定期检验制度 …………………………………25
17、供水施救系统异常上报制度 …………………………………26
18、供水施救系统救援预案 ………………………………………27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根据《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基本规范》等文件标准,为了加强矿井安全设施管理,提高矿井灾害应变能力,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对供水施救系统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矿井井下供水正常,满足工人饮用需要,规范管理,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主供水管路及供水阀门由机电队管理,分支管路及供水阀门由各迎头及工作面管理。
动力科作为矿井井下饮用水管路的主管部门,在机电矿长直接领导下,按相关区队的职责范围,协调、组织供水管路的安装、协调、移交及拆除工作,负责对供水管路的维护情况进行调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工作程序: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从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协调井下供水。
我矿供水施救系统设施与防尘供水为同一管路,水源来自污水处理站的静压水池。管路巡视安排专人负责,防止管路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如有“跑、冒、滴、漏”现象,能够及时处理的,现场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由调度室协调处理。巡检人员发现问题,,可现场做好标记。
供水管路铺设要平直、牢固,阀门手把方向一致,并与管路保持平行。
主供水管路不经调度室、动力科允许,不得开启或关闭阀门和调整水压,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饮用水管路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维护、检修记录。
井下引用水安装标准:
1、矿井应绘制供水施救系统图,图中应标明减压装置、过滤装置及供水阀门布置位置。
2、矿井应明确供水施救系统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技术、维修人员;建立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建立检查维修台账。
3、供水水源应引自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4、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压风自救装置处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
5、矿井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置供水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要。
6、供水施救系统应设过滤水装置,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7、所有供水管路必须涂绿色。不能以其他颜色管路代替安装。
8、供水阀门设置地点前后5米范围内,应支护完好。井下巷道应有指向供水阀门的明显标识,供水阀门应实行挂牌管理。
十、机电组对全矿供水施救系统每月组织一次检查。
供水施救系统故障处理期间的安全措施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刘敏
副总挥:哈俊 胡和平 李玉平
成 员:柳学林、李生平、张晓宏、马占林、杨保林、 臧耀成、薛军、吴廷其、王忠祥、马俊英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对井上、井下发生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刘敏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胡和平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李玉平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马俊英负责物资的管理。
四、程序
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
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供水施救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
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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