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税收政策汇编及解析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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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税收政策汇编及解析
●征管动态
关于使用《电子缴税凭证》的公告
关于拆迁补偿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及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政策摘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
证工本费的通知
●纳税向导
关于企业带征转查征若干税收处理问题的答复
三项费用年终有余额如何处理
融资租赁业务如何确定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的划分
如何理解个人所得税法对“次”的规定
以地换房≠以房换地
预收款也要缴税
发放独生子女补贴不能在税前扣除
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
●以案说法
股息红利还是工资薪金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到底该由谁缴
代垫材料费也要缴营业税。
●咨询问答
●编读往来
●小考场
税收知识竞赛题目选编(九)
●广而告之
关于修改《顺德市地税发票抽奖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征管动态】
关于使用《电子缴税凭证》的公告
各纳税人: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为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保证税款及时准确入库,现决定对我区现行的“e”税通和储款扣税两种缴税方式的完税凭证使用《电子缴税凭证》。各纳税人可根据各自采用的申报缴款方式按下列方法取得《电子缴税凭证》:
1、使用“e”税通申报的业户,可通过银行的回单箱收取,或者自行到各自的开户银行网点索取。
2、储款扣税的业户,可在税期结束后到各自的开户银行网点索取(存折账户须凭存折索取)。储款扣税账户为个人账户时扣款银行可不开具《电子缴款凭证》,仅在扣款存折的交易摘要栏内打印“地税”字样,表示该笔款项是税务机关所扣的税款。
3、《电子缴税凭证》无银行转讫章无效。
4、各有关银行对《电子缴款凭证》保存时间为半年。
5、《电子缴税凭证》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关于拆迁补偿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
及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佛山市地税局于2003年11月12日下发佛地税函[2003]206号文《关于拆迁补偿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及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对拆迁补偿收入行为免征营业税及如何开具发票的问题明确如下:
拆迁补偿收入免征营业税是指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旧城拆迁改造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1999]295号)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行为:
一、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土地所有者的行为;
二、凡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国土局及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发出公告,限期拆(搬)迁的地(路)段的,被拆迁户取得拆迁补偿收入(包括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取得上述拆迁补偿收入需开具发票的,可到拆迁地所属地方税务机关(分局、所、征收厅)按规定开具《通用发票》。
【政策摘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9月30日以国税函[2003]1114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因此,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8月1日以国税发[2003]94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落实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3]48号)精神,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现将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凡在2003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工商登记,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二、从事个体经营的200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向税务机关出具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以及工商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件,经核实无误后按规定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纳税向导】
关于企业带征转查征若干税收处理问题的答复
企业固定资产税收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
1、不论当时是否取得有效合法凭证或有否计价入帐,也不论企业如何作会计调帐处理,准许税前扣除的折旧额是指以评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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