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学生辅导员星级评定考核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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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学生辅导员星级评定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适应学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弘扬先进,激励创新,不断提升学生工作服务于学生全面发展需求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包含上级考核、同事互评、自我鉴定和学生测评等方面的多维科学评价体系,特制定本辅导员星级评定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学院(系)学工委主任、专(兼)职辅导员和分团委书记。
二、考核时间
。
三、考核内容
根据辅导员工作的要求,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以下方面:(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贯彻上级相关精神;(3)落实学校、学院相关工作的要求,按时到位;(4)关爱学生学习、生活和心理,教育引导学生成长、成才;(5)在新形势下与时俱进地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课题研究、拓宽知识结构、提升自身业务能力的情况和工作绩效等。
德 1、政治觉悟: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能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分析、解决问题,是否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在一些重大事件中能否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2、理论修养:是否经常主动学习党的理论,注重理论修养,并在学生工作实践中认真贯彻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学生开展理论学习活动。
3、工作作风:是否踏实肯干,乐于奉献,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在工作中能否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工作理念,切实帮助学生立德树人,是否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学生为本,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思想品德修养、学习成才、生活行为和身心健康。
4、师德师风:工作中是否言谈得体,举止文明,以身作则,有良好的修养,在学生中起到好的引领作用,为人师表,做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引路人和知心朋友。
能
1、政策水平:是否熟悉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的有关政策,能灵活运用相关政策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工作能力:工作中,能否协调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组织、管理好学生及学生组织、按时有效地完成思政教育、评奖评优、帮困助学、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各项常规工作并妥善及时地处理、解决各类突发事件。
3、研究能力:能否结合本职工作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在本职工作中承担相应课题研究任务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在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及获奖。
4、创新能力:能否在学生日常教育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和创造性地执行上级政策、创造性地解决问题;能否探索学生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开展有影响的活动。
5、能力拓展:是否注重自身修养,积极参加各种辅导员培训,并能按照“专业化培养、多样化发展”目标和要求,根据自身工作特长和兴趣,积极参加心理咨询、职业辅导等各种职业资格培训,提升工作水平,拓展自身能力。
勤
是否制定学年(期)工作计划,并有效实施、及时总结。
2、是否按时参加学校(院)的相关会议、活动和培训,按要求及时完成学校(院)布置的各项任务。组织学生参与学校各项活动时工作是否到位。
3、是否根据学校实际和学院特色,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工作中切实帮助学生立德树人,积极组织开展学生素质教育活动,承担学生“形势与政策”、心理健康、就业指导等教育教学任务。
4、是否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鼓励科技创新、引导学生成才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5、是否坚持深入班级、宿舍,采取有效方式与广大同学谈心交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关心学生生活、学习等情况,并做好工作记录,是否组织或参加班级活动,重视了解学生信息并及时反馈,正确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
6、是否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党员发展工作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到培养考察深入细致、扎实有效;认真制定和实施并保证质量地完成党员发展计划;发展党员能够坚持标准,入党材料规范详实;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指导学生党员先进性实践和学生党支部先进性建设,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7、是否重视学生骨干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使用和考核等工作,指导学生组织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8、是否组织所带年级(专业)学生开展优良学风创建活动,采取可行性措施和强有力手段,取得成效。
9、是否认真做好帮困助学工作(包括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评奖评优以及学生违纪处理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是否认真做好学生军训、献血、等常规工作。
10、是否按照学校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 能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职业发展教育,是否重视对历届毕业生的质量跟踪调查,并能按期完成高质量调研报告。
11、是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重点学生加强工作跟踪,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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