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房地产评估报告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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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报告
姓名: 怡若梦
班级:********
专业:建筑工程技术
学号:**********
房地产评估报告
项 目 名 称:宁德蕉城区新华街31 号地上建筑物
及附属物等进行估价
受 托 估 价 单 位: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 价 人 员:刘海教 吴宁
委 托 估 价 方: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估 价 日 期:2009年12月26日
房地产估价报告编号:宁焦房铜评(2010)3004号
目 录
一、封面
二、 目录
三、致委托方函
四、估价师声明
五、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六、《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七、《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
(评估机构留存)
八、附件
致 委 托 方 函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受贵方委托,于2009 年12 月26 日对坐落于宁德市蕉城区新华街31 号进行了实地勘察及有关资料的调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估价规范,对估价对象进行了评估,作为房产交易价值鉴定的参考依据。
采用成本法分析计算,评估工作已完成,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在估价时点2009年12 月26 日,委估房产包括土地价格(建筑总面积3764.83 平方米)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026.33 万元(其中含土地价值244.86 万元)。
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贰拾陆万叁仟叁佰元整。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永 忠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估 价 师 声 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我们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
6、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了专业帮助。
7、估价报告依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出具,委托方应对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本报告估价结果仅作为委托方在本次估价目的下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未经本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同意,本估价报告不得向委托方及报告审查部门以外的单位及个人提供。评估机构及估价人员不对委托方及报告审查部门以外的单位及个人使用本报告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9、本估价报告的全部或其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报告解释权为本评估机构所有。
房地产估价师:刘海教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1、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价值参考,委托方因其他目的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本评估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房地产的现场勘查工作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地产评估委托书及相关资料进行,房地产估价范围由委托方界定并对其负相应法律责任。
3、基于估价目的,本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是对2009年12月26日这一估价时点委估房地产的客观公允市场价值的反映,没有考虑将来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对估价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及遇不可抗力对估价价值的影响。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行房地产估价业务的目的是对估价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意见,不对估价对象权属及附着于估价对象上的其他权利进行确认或发表意见,估价对象的法律权属及附着于估价对象上的其他权利由委托方负责解释。
5、本次评估以估价对象不涉及任何抵押担保以及其他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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