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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学生评优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历教育学生的奖励和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历教育学生的评优管理工作。
3 职责
学习中心
负责推荐优秀学员(活动积极分子部分)候选名单,上报相关推荐材料。
5评优类型、时间及范围
表5-1 评优类型、时间及范围表
序号 评优类型 评选时间 评选范围 1 优秀学员 每年12月评选一次 评选年度内的所有学历教育在籍学生 2 优秀毕业生 每个毕业批次评选一次(一般为6月、12月) 评选年度内的所有应届毕业生
6评选条件
6.1优秀学员
优秀学员分为成绩优秀学员和活动积极分子两类,以各学习中心符合评选范围的学生数作为参评基数,成绩优秀学员评选比例为4%,其中专科层次2%,本科层次2%;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比例为2%。
注:以相应比例按满足条件的学生成绩由高到低评选,不足一人按一人计算。
6.1.1成绩优秀学员
成绩优秀学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学习期限内按时开课学习,并在评选年度有8科及以上的课程考试通过(不含免修和免考的课程);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活动积极分子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习中心组织的学生活动;
(2)积极参与网络学习,积极参与学生社区、网上课程辅导等网络交流;
(3)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
(4)能够较好的利用网络学习资源和优势,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将本专业所学知识应用到社会工作中并有突出表现;
(5)有其他突出成绩
优秀毕业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在读期间无违纪行为记录;
(2)毕业成绩优秀,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分符合以下要求: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学生为85分以上(含85分);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及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学生为75分以上(含75分),且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含良好)以上。
7评选程序
7.1评优初选
学务业务部根据评优通知及评选条件,通过教学教务管理平台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评选比例提取初选名单。
优秀学员中活动积极分子由学习中心按评优条件及评选比例进行推荐,并在教学教务平台填写推荐申请后提交学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初选名单。
7.2初选名单公示
学务业务部在东财在线主页公告中公示评优初选名单,学习中心可在公示期间内对初选结果进行反馈。
7.3评优名单
学务业务部根据公示期内反馈结果,确定最终《XX批次优秀毕业生/优秀学员名单》,并在东财在线主页公告。
7.4制发荣誉证书
学务业务部根据《XX批次优秀毕业生/优秀学员名单》,打印制作荣誉证书,制作《XX批次XX资料发放名单》。
将核对分拣无误的荣誉证书及发放名单提交学院办公室,协同办公室和物流公司将荣誉证书分发派送至各学习中心。
7.5评优记录归档
学务业务部将学生评优记录通过教学教务管理平台及学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记入学生档案。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评优管理办法
edufe-Q7.5.3CH0410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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