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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PDF

发布:2017-08-11约52.56万字共37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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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hengy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 号) 1-1-1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2,3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发行股数 25.03% 。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 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11.32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5 年4 月14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 发行后总股本 9,188 万股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盛洋电器、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先生和 徐凤娟女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以上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 相应调整)。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 公司自然人股东叶盛洋先生、叶建中先生、叶美玲女士、徐 建国先生和王永祥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承诺:自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 人于上述禁售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1-1-2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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