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络违法行为及其防范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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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卷第2期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oL10。N0.22008年4月Jo哦lalofBuPI(socialsciencesEdition)Apr.2008大学生网络违法行为及其防范对策姜金良,柳冠名(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摘要:本文针对大学生是网络违法的高发群体,通过实证调查的方法,对大学生网络违法行为的特点和类型进行分 析,探寻预防规制的方法,由此促进大学生安全、规范地使用网络。关键词:网络违法;网络违法类型;大学生中图分类号:c913.5;D90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729(2008)02一00r77—06科学和法律是现代文明发展不可缺少的双翼。科学是一把双刃剑,在带给人类便利和福音的同时, 也使得人们陷入伦理道德的困境和利益的纠纷之中。科学技术带来的问题,一方面应通过科学技术本 身加以解决,另一方面则应通过法律等社会手段加以解决。科学的发展并不是必然地使违法或者犯罪 的数量减少,科学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只是使违法犯罪经历着由智力和狡诈代替暴力的转变,使诸如海盗、强盗、报复谋杀、劫杀和放火等最原始的犯罪形式走向灭亡,暴力型违法犯罪的数量减少了,知识型违法犯罪的数量却增多了。网络违法行为就是其表现之一。一、大学生网络违法行为类型网络违法需要较高的技术性,而大学生往往较容易接触到前沿的科技,鉴于当代大学生利用网络 进行违法的现象不断增加,我们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总结大学生网络违法的主要类型,并且通过揭示 其独特的特点,将有助于对大学生网络违法行为提出预防和规制的措施,促进大学生安全、规范地使 用网络。对于网络违法的类型,我们借鉴网络犯罪以计算机为工具的犯罪和以计算机为对象的犯罪,将计 算机网络违法行为分为纯正的网络违法行为和不纯正的网络违法行为。1.纯正的网络违法行为 纯正的网络违法行为是指利用网络技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计算机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侵犯的行为,即以计算机为侵害对象所进行的违法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五种: (1)非法侵入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非法侵入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是指非经授权(含超越授权),侵入或不退出公共或个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行为。非法侵入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黑客”行为之一。这种网络违法 行为通常所采用的形式包括:①假冒合法用户;②采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攻击;③通过“后门”非法侵 入;④通过“陷阱”(活门)非法侵入。【21可以将非法侵入的对象划分为以下三种,一是有关国防、军事等国家最高利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二是有关电力、通讯、金融等有关社会重大利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三是有关私权主体信息利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这类行为是指非经授权,利用网络技术如增加、删除、修改、干扰、发送破坏性程序等手段造成他人计算机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其他功能受到破坏的行为。通常采用的方式包括:①直接对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进行增加、删除、改动的行为;②拒绝服务,即在短时间内发送大收稿日期:2008一01一06 作者简介:姜金良(1984一)男,山东临沂人,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研究生。·77·万方数据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量的恶意请求,以消耗计算机系统的资源,造成降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作效率甚至瘫痪的结果;③ 发送病毒或其他破坏性程序。(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应用程序 这类行为是指非经授权,利用网络技术对计算机系统内部的数据或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等破坏性行为。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数据或应用程序是指在计算机系统内部存储、使用、处理、 准备传输和正在传输的信息。已脱离计算机内部的数据或应用程序,如储存在光盘、软盘等,并不包 含于此。我们对某高校200人进行的调查中(以下简称“调查”)发现共有9人存在此类行为。 (4)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28条规定,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 或者程序代码。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包括两种行为类型:制作并传播病毒和传播病毒。调查发现共有4人存在 此类行为。(5)盗窃网络虚拟财产 网络虚拟财产包括两种主要类型:一是以身份确认为手段的,提供有关通信、娱乐和其他用途的网络服务,常见的如QQ账户、网络游戏账户、MsN;另一种为电子货币,如Q币、浩币等。由于这些 网络虚拟财产一旦被盗窃,将对本人的网络活动产生极大的限制,而例如QQ、MsN、E.mail等通信服务还会对现实的生活造成冲击。调查发现共有26人存在此类行为。2.不纯正的网络违法行为 不纯正的网络违法行为是指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工具进行传统的违法行为,简单地说就是“用机违法”。结合大学生这一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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