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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冠亚御龙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发布:2018-03-04约2.43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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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环审字„2014‟197 号 关于冠亚御龙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广西冠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冠亚御龙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技术 评估意见函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位于柳州市白云路136 号,项目规划总占 2 2 地面积76830.22m ,总建筑面积183797.36m 。共建设21 栋 建筑,3#、5 ~20#楼以居民住宅为主,其中的 1#、2#、4# 2 和21#楼为商住综合楼。项目南部设置一个108m 的垃圾收集 点。项目规划居住总户数1459 户,入住人口约5107 人;机 动车位共1501 个,其中地面停车位146 个,地下停车位1355 个。项目总投资50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9 万元。 项目已获得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柳发改登字 [2014]20号),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同意按照报告书所列 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下 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重点 抓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做好污染土壤的治理工作,按照我局 《关于广 西冠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冠亚御龙湾项目污染场 1 地调查、风险评估及土壤修复方案的批复》(柳环审字 „2014‟155 号)及已批复同意的《冠亚御龙湾项目污染场地 调查、风险评估及土壤修复方案》进行治理。在采取相应治 理措施后,土壤达到HJ350-2007 《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 评价标准(暂行)》B 级标准后该地块方可建设。 (二)做好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及固体废弃物的污染 防治工作。禁止在中午(12:00 至14:30)、夜间(22:00 至次日 6:00 )进行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的机械作业,确因 抢修、抢险和施工技术需要连续作业的,须提前5 日向所属 城区环保局申报,得到城区环保局证明,并提前2 日公告周 围居民;对周围环境敏感点设置临时性防治理噪声污染的隔 声屏障,建筑施工场地噪声达到GB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 技术规范》(HJ/393-2007 )的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施工期污水须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直接外排;施工期生 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处置。 (三)做好施工现场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及时清运建 筑垃圾和弃土至由市容局指定的地点处置,严禁堆放在路旁 及居民区。 (四)项目须配套建设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达到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标准排入市政截污管网进入柳州市龙泉山污水处理厂后排 入柳江。如项目东面的沿江市政污水管网在项目竣工前未建 成,则该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五)加强进出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设置减速、禁鸣标 志等,减少车辆行使产生的噪声对附近住宅区的影响;地下 停车场设置相应的机械供排风系统,通风口避免直接面对居 民。 (六)合理布局噪声源强较大的商铺区域,并加强对商 铺商业活动的日常管理。备用发电机、给水泵等设备应合理 布局,并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对住户造成影响。禁 止在住宅楼、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引进高噪声振动污染的 娱乐业及油烟污染的饮食业。今后入驻的建设项目应按要求 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2 (七)合理布局垃圾收集站、公厕,与相邻建筑的距离 应符合CJJ27-2005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中的相关 要求,并定时消毒除臭。 (八)项目须按文物部门要求对九头山汉墓进行保护。 (九)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污 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十)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必须公示环境影响评价 及环保验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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