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 276-2007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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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020C61备案号21171—2007WS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 276—2007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Diagnostic criteria for endemic goiter2007-12-01实施2007-07-02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WS 276—2007前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公告(2005年第146号),GB16004—-1995《地方性甲状腺肿的诊断和分度标准》和GB16398-1996《儿童少年甲状腺容积的正常值》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本标准将GB16004—1995《地方性甲状腺肿的诊断和分度标准》和GB16398-1996《儿童少年甲状腺容积的正常值》整合并转化为行业标准,主要变化如下:名称改为《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明确了“当触诊法与 B超法的诊断结果不一致时,以B超法的诊断结果为准”。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卫生部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守军、陈志辉、贾清珍、苏晓辉、张树彬。
WS 276—2007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诊断地方性甲状腺肿(以下简称“地甲肿”)的条件和判定甲状腺肿大小的界限。本标准适用于判定甲状腺肿病例、描述地甲肿病情、开展地甲肿的流行病学研究、监测和防治效果的考核评估;在临床检查甲状腺时也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6005碘缺乏病(IDD)病区划分标准GB/T 19380水源性高碘地区和地方性高碘甲状腺肿病区的划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地甲肿 endemic goiter是一种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指居住在特定地理环境下的居民,长期通过饮水、食物摄入低于生理需要量或过量的碘,从而引起的以甲状腺肿大为主要临床体征的地方性疾病。3.2甲状腺容积‧thyroid volumeB型超声仪(B超)检测的甲状腺大小,为甲状腺左叶和右叶容积之和,单位用毫升表示。4地甲肿诊断标准可用触诊法与 B超法进行诊断,当两者诊断结果不一致时,以B超法的诊断结果为准。4.1触诊法诊断地甲肿的标准生活于缺碘地区(划分标准参见GB16005)或高碘病区(划分标准参见GB/T19380)的居民,甲状腺肿大超过本人拇指末节且可以观察到,并除外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炎、甲状腺肿瘤等疾病后,即诊断为地甲肿病例。4.2B超法诊断地甲肿的标准在上述地区内,若居民的甲状腺容积超过相应年龄段的正常值,即诊断为地甲肿病例。B超检查甲状腺容积操作技术要则见附录 A,甲状腺容积的正常值见附录 B。5 甲状腺肿的分度标准甲状腺肿分为3度,当甲状腺大小介于两度之间难以判断时,可列人较低的一度内。5.1 0度头颈部保持正常位置时,甲状腺看不见,不易摸得着。即使摸得着但不超过受检者拇指末节。特点是:“甲状腺看不见,不易摸得着”。5.21度
WS 2762007头颈部保持正常位置时,甲状腺看不见,但容易摸得着,并超过受检者拇指末节(指一个侧叶的腺体轮廓超过拇指末节)。特点是:“甲状腺看不见,容易摸得着”。甲状腺不超过受检者拇指末节,但发现结节者也定为1度。5.3 2 度头颈部保持正常位置时,甲状腺清楚可见肿大,其大小超过受检者拇指末节。特点是:“甲状腺看得见,摸得着”。6甲状腺肿的分型标准6.1 弥漫型甲状腺均匀增大,B超检查不出结节。6.2 结节型在甲状腺上可查到一个或几个结节。6.3混合型在弥漫肿大的甲状腺上可查到一个或几个结节。
WS 276—2007附录A(规范性附录)B超检查甲状腺容积操作技术要则A.1仪器设备要求B超机探头频率要求 7.5MHz或7.5MHz以上。A.2测量方法让受检者取坐位、立位或仰卧位,充分暴露颈前区,在甲状腺部位均匀涂抹耦合剂后,用探头首先在受检者甲状腺上按左、右顺序上下横扫,读得甲状腺侧叶最大宽度(即左右径,用W表示),然后,先在受检者左侧,后在右侧纵扫,读得甲状腺侧叶最大厚度(即前后径,用 D表示)和最大长度(即上下径,用 L表示)。A.3甲状腺容积计算按式(A.1)计算。V-0. 479XDXWXL/1 000 ..(A.1)式中大-甲状腺每一侧叶容积数值,单位为毫升(mL);L-甲状腺每一侧叶长度数值,单位为毫米(mm);W一一甲状腺每一侧叶宽度数值,单位为毫米(mm);D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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