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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为什么要进行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
现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中存在的评价标准、选拔方式相对单一等不足,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学生选择性不够和过度偏科等问题,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
实施方案制订的原则:
立足当下,展望未来——操作性+前瞻性
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小步走+不停步
系统设计,综合改革——两依据+一参考
两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一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改革的特点:
确保公平——让不同特长、不同爱好的学生有公平的个性发展机会;
增加选择——自主选择科目、难易程度和考试时间;
多元评价——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
分类招考——将普通高校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考试招生相对分开。
学业水平考试
2014学年起,13门科目: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信息技术、体育、劳技、艺术,均设合格性考试;
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科还设立等级性考试;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是高中毕业的必要条件。
学业水平考试
各科目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中,随教随考随清。 除外语有两次考试机会外,每个科目高中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
合格性考试:
高一:信息科技(6月中旬)、地理(6月底)
高二:政、史、理、化、生(6月底);
高三:语、数、外(第一学期末,使用春考卷);外语第二次(高考日,使用高考卷);
等级性考试:
高二:地理(5月中下旬)
高三:政、史、理、化、生、地(5月份)
学业水平考试
体育、艺术和劳动技术成绩由学校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平时综合表现确定。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如果不参加统一高考,则需要参加语、数、外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语、数、外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与春考合并。
学生在通过合格性考试后选择3门科目的等级性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
合格性考试以合格/不合格记录成绩,等级性考试以A、B、C、D、E五个等第记录成绩,分别占15%、30%、30%、20%、5%。
外语科目考试含笔试与听说测试。成绩在高考中以分数呈现,在学业水平考试中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学业水平考试接纳社会考生参加。
高考
2017年起上海统一高考只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
外语一年两次考试。学生最多参加两次,选择最好成绩使用。 2014年起建设标准化题库和考场。
学生可以选择3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加入高考成绩。
高考
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每门70分)成绩构成,满分660分。
记入高考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再细分为A+、A、B+、B、B-、C+、C、C-、D+、D、E十一个等级。 其中:E等级对应高中学生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合格水平,通过高中学生水平考试合格水平即可获得40分。 A+为满分70分。 十一个等级的分差等值,为3分。
高考
等级 占比 对应得分 A
(占15%) A+(5%) 5% 70分 A(10%) 5-15% 67分 B
(占30%) B+(10%) 15-25% 64分 B(10%) 25-35% 61分 B-(10%) 35-45% 58分 C
(占30%) C+(10%) 45-55% 55分 C(10%) 55-65% 52分 C-(10%) 65-75% 49分 D
(占20%) D+(10%) 75-85% 46分 D(10%) 85-95% 43分 E
(占5%) E(5%) 95-100% 40分 高考
报名:
高校可事先(“三年早知道”)提出0-3门学业水平等级考选考科目范围,学生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门,即可报名。
录取:
2015年起,大学自主招生安排在高考以后进行;
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
2016年起,录取时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
2017年起,推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环节中开始使用;
专科高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仅报考专科高职志愿的学生,可以不参加等级性考试。
春季招生
“春季招生”的功能将定位于地方本科院校特色专业的自主招生;
在部分市属本科高校试点。将需要通过面试等方式考核考生的部分特色专业招生计划投放到春季考试招生中,为地方高校按照学校办学特色选拔学生创造条件;
2015年起,招生对象由历届生扩大到高中应届毕业生。
探索一个学生同时为多所学校录取的可行性。
高职院校的招生考试
2017年起,在本市专科层次自主招生中,专科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2018年起,专科高职院校依据“三校生”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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