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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党委〔2010〕51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创先争
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粤教创先发〔2010〕2 号)和我校《关于
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华师党
委〔2010〕4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现结合学校实
际,就进一步推进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切实加强领导,是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学校
党委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对所联
系二级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各二级党组织要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切实把创先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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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活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担负起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
导和指导责任。在日常工作中正确处理好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做
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做到开展活动与做好中心工
作双促进。要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党委书记(党
总支、直属党支部)是第一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形成党委(党总
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亲自抓、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工作局面。要
落实“一岗双责”,党员行政负责人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
作结合起来,也要担负起领导的责任。
二、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学校《实施意见》精神,围绕
《实施意见》提出的七个方面的内容、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五
个好”、共产党员的“五带头”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
定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离退休教工党组织制定实施
方案时,要注意结合中组部、省委老干部局有关文件精神,开展
适合离退休教工特点的创先争优活动。本学期,创先争优活动尤
其要突出做好五个方面内容的紧密结合,即要结合贯彻落实全
国、广东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
划实施纲要(2010-2020)》、《广东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09-2020)》,结合迎接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结合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结合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活动,结合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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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运、服务亚运。要联系本单位实际,突出工作特色,提高工作
质量;要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实
效性。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在
10月 15日前报送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党委
组织部)。
三、把握关键,扎实推进
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围绕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
题,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七个方面的重点
工作,把握好公开承诺、自我讲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和评选
表彰五个关键环节,分两个阶段六个步骤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
动。
第一阶段:2010年 5月至 2011年 7月底,着重围绕迎接建
党 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步骤:
(一)学习动员,公开承诺(2010年 5月—2010年 10月)
按照要求制定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召开动员部署
会。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进行传达贯彻,
搞好宣传发动,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广大党员明确开展创先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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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活动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
来。
各二级党委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本单位基层党组织、
广大党员按照学校《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内容进行公开承诺,并
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表》
(见附件 2)和《华南师范大学共产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公开
承诺表》(见附件 3),并于 10月 15日前上交创先争优活动领导
小组办公室(学校党委组织部)。
(二)全面争创,稳步推进(2010年 7月—2011年 6月)
围绕学校《实施意见》确定的主题,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党
员干部、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等不同群体特点,明确开展创先
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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