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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制度1.doc

发布:2017-01-02约字共4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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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科管理制度 分管副矿长审核: 分管副总审核: 机电科长审核: 编 制: 2013-6-21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3 交接班制度 3 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4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4 设备包机制度 5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6 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6 阻燃电缆管理制度 7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7 油脂润滑管理制度 8 钢丝绳管理制度 9 防爆电器设备入井验收制度及防爆检查制度 14 机电运输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15 设备管理制度 17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8 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19 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 19 停送电管理制度 20 提升运输管理规定 25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8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29 锅炉房相关制度 30 漏电保护试验制度 32 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32 矿灯损坏赔款制度 32 机电设备、电缆、五小电器升入井制度 33 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33 井口检身制度 34 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35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36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 36 井口消防管理制度 36 保护接地安全规定 37 信号照明综合保护装置试验检修制度 37 主通风机切换制度 38 局部通风机切换制度 38 瓦斯抽放泵切换制度 38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要害场所门口必须悬挂醒目的“要害场所,闲人免进”警示牌。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外来参观人员必须有部门领导陪同或持保卫部门证件进入不准影响正常工作,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3、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本岗位各种管理制度。 4、管理干部必须定期上岗检查,填写上岗记录。 5、消防设施、防火用具、安全用具齐全、挂放整齐,经常检查试验,保持良好状态。 6、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带危险器进入。不准存放与工作无关的其它物品。 7、保持室内和设备清洁,具有合格的采暖、通风、照明、通迅设施。 8、维修人员进入必须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执行各项制度。 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规定值班顺序表值班,在特殊情况下应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替换值班。 2、值班人员应在接班前十五分钟到达现场,做好接班前的检查,查阅有关记录薄,工作日志各种警示牌,设备运行状况。交班做到“完全彻底”,接班做到“心中有数”。 3、接班人没能按时接班,交班人不得擅离岗位。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坚守工作岗位。接班人到岗,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下班。 4、交接班只允许在无重大操作和无事故情况下进行,交班人可以要求接班人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特殊情况下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5、在交接班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在交接班令发出前,由交班者处理,在接班令发出后由接班者负责处理。负责此项工作的维修工进行处理时,当班值班人员负责协助处理。 6、交接班人员在交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七交”和“七不交” (1)交清当班运行情况,交不清不接。 (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及其处理情况,交不清不接。 (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不清不接。 (4)交清工具、材料和配件的使用情况,数量不符不接。 (5)交清设备卫生清洁,不清洁不接。 (6)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填写不完整或与实际不符不接。 (7)交班不交给无操作证者或已喝酒者,非当班操作者交待情况,接班者不接。 7、双方交接班后无问题,双方主值班签字后方算交接班完成。 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要害场所及重要部位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强化现场管理,制定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矿主要负责人每季至少对变电所检查一次。副矿长和机电副总每月检查一次。 2、机电科长、副科长每月对变电所至少检查两次。 3、队组管理人员周检查不少于三次,技术人员按上级要求,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定期上岗检查。 4、所有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详细记录。 5、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安排处理,不留隐患,重大隐患不能立即处理的要及时汇报上级领导并制定可靠的措施。 6、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规定上岗检查,并留有记录。 对上述规定的检查人员,因公出差,开会,病事假等原因不能正常检查的要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检查。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机电科对所属的设备巡回检查实行“三级”“五定”巡检,“三级” “五定” 3、各级巡检人员应根据所制定的巡回检查标准对各巡检点进行仔细的检查。 4、在设备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事故和缺陷隐患,应逐级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 5、值班人员应每两小时对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检查项目如下。 (1)各种指示仪表是否正确无误。 (2)各种开关柜的指示电压电流是否稳定正常。 (3)操作机构是否和设备状态一致。 (4)电缆有无发热现象。 (5)继电保护装置有无动作等。 (6)接地保护是否完整齐全,接触良好。 (7)漏电保护是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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