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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xxxx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PDF

发布:2017-04-23约4.1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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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 2017 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对象 1.统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 A 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调剂生(在研招网上确认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 3.满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条件的考生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同时设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一)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谢鸿飞 成员:蒋晓瑜、林小英、张向荣、蒋柱武、范亚明、龚凌诸 秘书:郑闽锋 (二)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蒋晓瑜 成员:刘心中、谢鸿飞、侯根富、蒋晓瑜、林小英、张向荣、杨蕴哲、陈 礼洪、龚凌诸、修福荣、郭永辉、蒋柱武、齐莹莹、刘亚敏、范亚明、戴贵龙 秘书:郑闽锋 (三)复试专业:土木工程(暖通燃气与市政工程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 程(节能环境材料) (四)复试地点: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校区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自 强楼二楼会议室 三、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听力、外语口语及 专业外语测试。 (二)复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两种。专业课测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综 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采用面试的 方式测试。 (三)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专业课测试 40 分,综合素质测试 40 分,外语听力、外语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 20 分(其中外语听力 8 分,外语口语 4 分,专业外语 8 分)。 (四)专业课测试按照《福建工程学院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查询:/)上公布的复试科 目进行。 (五)体格检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体检 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司﹝2010﹞2 号) 执行。 四、复试程序 (一)按福建工程学院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 工作进程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 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持相关材料到学院学科办公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报到时间和地点将在生态环境与 城市建设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文件包括: (1)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 复印件 1 份。请在复印件上注明“系原件复印件”并在上面亲笔签名; (2)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 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通过在线验证并打印备案表或验证报告,无法在线验证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 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 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准考证;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印件要注明“系原件复印件+本人签名”); (6)政审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总支出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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