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xxxx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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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
2017 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对象
1.统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 A 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调剂生(在研招网上确认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
3.满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条件的考生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同时设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一)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谢鸿飞
成员:蒋晓瑜、林小英、张向荣、蒋柱武、范亚明、龚凌诸
秘书:郑闽锋
(二)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蒋晓瑜
成员:刘心中、谢鸿飞、侯根富、蒋晓瑜、林小英、张向荣、杨蕴哲、陈
礼洪、龚凌诸、修福荣、郭永辉、蒋柱武、齐莹莹、刘亚敏、范亚明、戴贵龙
秘书:郑闽锋
(三)复试专业:土木工程(暖通燃气与市政工程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
程(节能环境材料)
(四)复试地点: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校区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自
强楼二楼会议室
三、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听力、外语口语及
专业外语测试。
(二)复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两种。专业课测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综
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采用面试的
方式测试。
(三)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专业课测试 40 分,综合素质测试 40
分,外语听力、外语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 20 分(其中外语听力 8 分,外语口语
4 分,专业外语 8 分)。
(四)专业课测试按照《福建工程学院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查询:/)上公布的复试科
目进行。
(五)体格检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体检
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司﹝2010﹞2 号)
执行。
四、复试程序
(一)按福建工程学院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
工作进程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
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持相关材料到学院学科办公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报到时间和地点将在生态环境与
城市建设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文件包括:
(1)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
复印件 1 份。请在复印件上注明“系原件复印件”并在上面亲笔签名;
(2)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
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通过在线验证并打印备案表或验证报告,无法在线验证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
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
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准考证;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印件要注明“系原件复印件+本人签名”);
(6)政审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总支出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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