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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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复试 方 案 学院自划线
复试程序:
一. 试资格
1. 凡达到我校工学硕士研究生 试分数线(工学硕士330分)的考生,按我院各专业招生规模(不
含推免生)120%比例确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其中:材料加工工程专业按报考专业方向- “金属
材料加工”、 “高分子材料加工”方向分别排名确定复试名单。同时,对于达到我校工学硕士分数线但未
达到我院各专业分数线的考生,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如果是毕业“985”或“211”或设有研究生院高校
(学科在全国排名前列)或国家重点学科专业的考生,可以向学院提出 “破格复试”的申请,经学院审查
同意后,具有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
2.凡报考我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达到我校工程硕士分数线(工程硕士330分)的考生,
按我院各专业招生规模(不含推免生)120%比例确定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复试名单。同
时,对于达到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分数线但未达到我院各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如果是毕业“985”或
“211”或设有研究生院高校(学科在全国排名前列)或国家重点学科专业的考生,可以向学院提出 “破
格复试”的申请,经学院审查同意后,具有我院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 (工程硕士) 试资格。
二.复试程序
1.复试报到、资格审查时间:3月26 日 (星期一)上午9:00—10:30,地点:19号楼2楼209室
笔试时间:3月26 日 (星期一)下午2:30—4:30
面试时间:3月27 日 (星期二)上午8:30—12:30
考生根据复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按专业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
2.复试费用的收取:资格审查时收取复试费,每生80元。
3.复试资格审查: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 印件;往届考生须持毕
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 (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 印件)及所有 印件接受审
查,并收取所有 印件。
4.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笔试、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笔试、面试后二日
内公布考生复试成绩。按录取总成绩分类录取:(1)学术型研究生的录取:对于具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试资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学术型研究生名单;(2)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录
取:优先录取报考时报“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合格考生,按录取总成绩确定拟录取专业学位型硕士
研究生名单;没有被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以报读 (调剂)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按录取总
成绩确定拟录取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名单。
5.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通过师生双向选 确定导师。
6.拟录取考生全部参加体检,发放《体检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考生离校时间:3月29 日下午3:30办理离校手续
拟录取考生办理完下列手续方可离校:(1)签订协议书 (所有类别的考生);(2)领取政审表
和人事档案调档函 (委托与强军计划、少高计划考生除外)。
复试方式:
一.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全体考生集中统一进行。
笔试科目按照2012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
为100分。
2.英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分组面试。
英语口语测试、听力测试与综合素质、专业知识面试结合进行,每位考生20分钟:英语口语、听
力测试时间为5分钟左右,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 X 笔试权重(40% )+专业面试成绩 X 面试权重(50%)+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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