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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的认定标准和判定方法.ppt

发布:2025-02-27约4.6千字共1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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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一)??治(医)疗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四)??康复治疗费(五)??辅助器具费(六)??停工留薪期工资(七)??生活护理费(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伤残津贴(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一)丧葬补助金(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长?1单位:30日内,提出申请;2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3受伤害职工、直系亲属、工会组织:4在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申请。5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01020304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向什么部门申请工伤认定?BA1工伤认定中对职业病的2特殊规定:3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不服工伤认定如何处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死亡的。吃团年饭也可能会发生工伤,比如某酒店在自己的餐厅内请员工吃团年饭并总结全年工作,酒店规定员工必须参加,吃饭、总结时天花板掉下一块,砸伤员工,这时就应认定为工伤。01《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0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2005年12月29日实施将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从此前的只针对企业扩大到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的职工,如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等事故将有权获得国家统一规定的工伤保险赔偿0201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犯罪或违法;??自杀或自残;??斗殴;??酗酒;??蓄意违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下班路线改变受伤也算工伤

赵刚(化名)是沈阳市大东区某单位的一名职工,2004年5月18日17时下班后,赵刚像往常一样骑自行车回家。此时,赵刚的一位亲属给他打电话,让他去亲属家里取点东西,等他取完东西后已经是20时了。

赵刚继续骑车往家赶,当他骑到大东区骨科医院附近时,突然被一辆飞速行驶的轿车撞倒。赵刚经抢救保住了生命,后经司法鉴定为“脑外伤所致肢体残疾,无民事行为能力”。

今年4月17日,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赵刚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应为工伤。但是,赵刚的单位不服,认为赵刚是去亲属家办完私事后出的车祸,不应视为“下班途中”的事故,因此要求撤销上述工伤认定结论。大东区法院在审理后维持了原认定,驳回了赵刚单位的诉讼请求。杨军(化名)是和平区某公司员工。2004年3月15日8时30分,杨军值班一宿后,下班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回家,途经外环路时,杨军闯红灯时造成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并且自己手臂骨折住院。出院后,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是工伤。杨军的公司不服认定,不给杨军任何补偿,并起诉至和平区法院要求撤销杨军工伤认定。该公司认为,杨军下班时间为8时30分,途中时间是一个小时,应于9时30分到家,而事故发生于10时10分,故不在其上下班的规定时间之内。杨军在8时30分到9时30分之间是在购物,而不是在公司进行收尾性工作。而且在事故中是杨军自己违规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的路段并不是杨军每天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不符合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条件。2005年9月,和平区法院驳回了杨军的公司的诉讼请求。闯红灯肇事受伤也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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