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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本级建筑安装和房地产税收规费项目标准表.doc

发布:2018-02-03约3.42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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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抚州市本级建筑安装和房地产税费、规费项目标准表 抚州市本级建筑安装和房地产税收、规费项目标准表 一、契税、地税、国税税收收费标准 契税标准 序号 类型 征收标准 征收依据 房 屋 1 新建商品房 分别为2%、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2 旧房上市 评估价格2%或4% 3 房改房上市 成交价格2%或4% 4 单位房改房 超面积购房款2%或4% 5 自建公房、私房 根据土地情况收取契税和工本费 6 拆迁户办证 按金额差额2%或4% 7 遗失办证、离婚办证(婚后财产)、法定继承办证、夫妻权属转移(婚后财产)、房屋析产及合并 只收工本费 8 非法定继承办证 评估报告的2%或4% 9 离婚办证(婚前财产) 评估报告的2%或4% 10 夫妻权属转移(婚前财产) 评估报告的2%或4% 11 法院判决房 判决价格的2%或4% 12 拍卖房 拍卖价格的2%或4% 13 房屋赠与 评估价格的2%或4% 14 房屋交换 交换差额的2%或4% 土 地 15 土地出让 出让金的4% 16 土地转让 评估价格的4% 17 土地拍卖 拍卖价格的4% 18 土地赠与 市场价格的4% 19 土地交换 交换差额的4% 国税标准 工程 建筑 1 企业所得税 房屋预售款3.8%进行预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99号)、《关于统一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抚国税发[2008]79号)。 2 建材耗材未按规定取得购进发票罚款 一万元以下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四)、(五)款、第三十九条。 税款滞纳金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地税标准 工 程 建 筑 1 营业税 建筑造价的3%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2 城建税 营业税额的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3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额的3%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4 印花税 建筑造价的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5 资源税 ①砖混 ②半框架 ③全框架 建筑面积的 0.6元/㎡ 0.8元/㎡ 1.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6 企业所得税 建筑造价的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7 项目经理个人所得税 建筑造价的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8 工会经费 建筑造价的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9 防洪保安基金 计算征缴 《江西省防洪保安基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0 价格调节基金 建筑造价的0.1% 市政府抚府发[2003]55号和[2007]56号 1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计算征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商 品 房 交 易 1 营业税 销售价格的5%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2 城建税 营业税额的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3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额的3%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4 印花税 销售价格的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5 土地增值税 ①普通住房 ②非普通住房 ③店面 销售价格的 1% 3%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6 企业所得税 销售价格的3.8%进行预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二 手 房 交 易 转 让 五 年 以 内 转 让 营业税 评估价格的5%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城建税 营业税额的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额的3%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印花税 评估价格的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个人所得税 评估价格的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土地增值税 ①普通住宅 ②非普通住宅(3年以下) ③非普通住房(3-5年) ④店面 ⑤写字楼、车库等非住宅 评估价格的 免征 0.3% 0.15% 6.8% 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五 年 及 五 年 以 上 转 让 营业税 ①普通住宅 ②非普通住宅 ③店面 销价与买价差额的 免征 5%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城建税 营业税额的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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