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标准(2011版)》(医疗卫生部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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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标准(医疗机构部分)
(2011版)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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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标准(医疗机构)
(一) 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指标一览表(医疗机构)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分值
基础质量
18%
质量管理制度
7%
管理组织
50
制度建设
20
质量保障能力
11%
基础建设
60
人员培训
20
经费管理
30
过程质量
63%
现场处置质量
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60
监测与报告
管理质量
57%
传染病报告与管理
155
预防接种管理
30
院感控制与消毒监测管理
50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报告与管理
30
职业病报告与管理
55
放射防护管理
30
精神疾病防治与管理
40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00
妇幼保健
80
终末质量
19%
疾病防控效果
19%
传染病防控效果
70
慢性病防控效果
20
精神疾病防治效果
40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效果
40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效果
20
合计
100%
5
100%
20
1000
(二) 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量表(医疗机构)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要素
评价方法及评分标准
扣分理由
得分
管理组织
50
1.机构设置(14分)
2.人员配置标准(36分)
1.机构设置
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预防保健、健康教育、院感控制科室,各项公共卫生工作(含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精神病的报告与管理、预防接种、院感控制、消毒监测、妇幼保健管理、健康教育等)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查看科室设置及职责分工文件。科室设置不全扣2分,1项分工不明确扣2分。
2.人员配置
2.1预防保健科人员配置:三级综合医院≥5人;二级综合医院≥3人;一级综合医院≥1人;其中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专业的正式人员。人员配备不全扣12分。
2.2健康教育科人员配置:三级综合医院≥3人;二级综合医院≥2人;一级综合医院≥2人,人员配备不全扣12分。
2.3 院感控制科人员配置:每250张床位配备1名专职人员(少于300张床位的医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公共卫生专业正式人员。人员配备不全扣12分。
制度建设
20
1.制定公共卫生基本制度 (10分)
2.执行公共卫生基本制度 (10分)
1.制订有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含传染病归口管治的性病、结核病、麻风病)、慢性非传染病报告与管理、职业病报告与管理、预防接种管理、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精神疾病防治与管理、放射防护、院感控制和医院消毒质量监测管理等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
2.建立院内考核方案,没方案扣10分;每年应考核一次,否则扣5分。
基础建设
60
发热门诊(30分)
1.正常运作 (3分)
2.门诊设置 (10分)
3.个人防护用品 (6分)
4.消毒记录 (4分)
5.门诊日志与上报报表 (7分)
1.按规定设置发热门诊,且有专职医生坐诊,缺任何一项均扣1.5分;
2.流程合理,否则扣1分;发热门诊位置相对独立,有发热门诊专用通道、候诊室、诊室、治疗室、独立卫生间、隔离留观室,每缺一项扣1.5分。
3.发热门诊备有足够的个人防护用品(外科口罩、N95口罩、防护服、医用帽、手套、护目镜、鞋套、手消毒液),每缺一项扣0.5分,共4分;无个人防护用品定期补充记录扣2分。
4.每日消毒记录:包括病人排泄物和接触物的消毒,门诊内器械、地面、空气等消毒,不符合要求每项次扣1分。
5.发热门诊日志及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原始记录登记规范完整,每发现一处错漏扣0.5分,共5分;报表按时按要求上报,不符合要求每项次扣0.5分,共2分。
肠道门诊(30分)
1.正常运作(3分)
2.门诊设置 (6分)
3.门诊日志(4分)
4.基本采样工具(4分)
5.霍乱检索病例采样要求(8分)
6.监测报表要求(5分)
1.按规定的起止时间开设肠道门诊;且有专职医生坐诊,否则扣3分; 2.设立专用的诊疗室、观察室、卫生间,每缺1项扣2分。
3.肠道门诊日志规范完整,每发现一处错漏扣0.5分,最多扣4分;
4.肠道门诊有采样用棉签、试管、碱性蛋白胨液或CB保存液、冰箱,每缺一样或试剂超过有效期扣1分。
5.霍乱检索病例采样检测率要求≥80%,采样检测率低于80%扣1分,低于50%扣2分,低于30%扣3分;标本按要求进行快诊或细菌培养、检测结果及时反馈并有登记,如实验室未进行检测结果反馈,每发现一例扣0.5分,最多扣5分。
6.监测报表按时、按要求上报,不符合要求每项次扣1分,最多扣5分。
人员培训
20
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对口专业培训
从事公共卫生管理的专业人员,每年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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