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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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解读;
解读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及政策解读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对比分析;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3条:
3、国科发火[2008]172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4、国科发火[2008]362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5、国税函[2009]2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6、2011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
7、财税[2011]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通知》;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税收优惠一般执行程序: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收优惠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复审 →税收优惠延续;政策要点: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按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
3、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财税[2011]47号);二、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解读内容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要求。;2、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复审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资格期满前3个月内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二)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自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理。
高企复审具体要求按《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办理。
(三)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2011年第4号公告);3、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备案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已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企业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有关资料: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
(二)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三)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四)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4、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
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
(一)人员人工
(二)直接投入
(三)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四)设计费用
(五)装备调试费
(六)无形资产摊销
(七)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八)其他费用;研究开发费用规定范围
(一)人员人工
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二)直接投入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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