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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脱硫脱硝设施超低排放运行能源消耗限额.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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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CCS

团体标准

T/SSEAXXXX—2023

钢铁企业脱硫脱硝设施超低排放运行能源

消耗限额

Thestipulationofenergyconsumptionforultra-lowemissionoperationof

desulfurizationanddenitrificationfacilitiesinsteelenterprises

2023-XX-XX发布2023-XX-XX实施

中国特钢企业协会发布

T/SSEAXXXX-2023

版权保护文件

版权所有归属于该标准的发布机构。除非有其他规定,否则未经许可,此发行物及其章节不得以

其他形式或任何手段进行复制、再版或使用,包括电子版,影印件,或发布在互联网及内部网络

等。使用许可可于发布机构获取。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技术要求1

5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6

6节能措施7

附录A(资料性)各种能源折标系数推荐值8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特钢企业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钢铁企业脱硫脱硝设施超低排放运行能源消耗限额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企业脱硫脱硝设施超低排放运行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

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设施、活性焦/炭脱硝设施、石灰石-石膏法

脱硫设施、循环流化床法脱硫设施、旋转喷雾干燥法脱硫设施、密相干塔法脱硫设施、钠基干法(SDS)

脱硫设施超低排放运行能源消耗的统计计算、评价以及新建设备的能耗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HJ178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HJ179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一般要求

4.1.1.1脱硫脱硝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装置运行寿命、检修维护周期宜与主机一致。

4.1.1.2脱硫脱硝设施不应设旁路。

4.1.2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

4.1.2.1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设施建设应满足HJ179的要求。

4.1.2.2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a)入口烟气SO2浓度应不大于10000mg/m³;

b)钙硫摩尔比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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