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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邦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doc

发布:2018-05-31约2.74千字共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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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邦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章 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皮小军一人出资设立甘肃邦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甘肃邦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681号万国港E座08层0809室。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任命和被任命为执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命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任命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做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首届执行董事由皮小军担任。 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经理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首届经理由皮小军担任。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的决议;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 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首届监事由张林担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 向股东提出提案; (5)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皮小军担任,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主持公司会议; (2) 检查会议的落实情况; (3)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 其他职权。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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