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思品(下)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让我们共同走进 ——人权的社会 老凹坝中学 李 旭 小红的故事 提示: 我国公民享有肖像权,但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的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请举出2例你身边恶意丑化和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隐去姓名)和析这些行为的危害? 行为: 将他人照片作为投飞镖的靶子 将他人照片故意撕毁 在别人的照片上乱涂乱画 危害: 牛顺改名的故事 牛正干涉牛顺改名的行为是否合法?如不合法,那么牛正侵犯牛顺的什么权利? 小 结 利用带有摄像头的手机在未经他人允许和知情的情况下拍照并保存,但未进行个人攻击及丑化等行为,算不算侵犯肖像权行为?为什么? 作业 请判断: 报纸刊登了小李在大街上吐痰的照片,并配有文字“随地吐痰可耻”。对这一事情有三种观点: 1、报社侵害了小李的肖像权。 2、报社侵害了小李的名誉权。 3、报社是对不道德的现象进行批评,是正常行使舆论监督权的行为。你的看法呢?为什么? * 陈 健 洪 战 辉 邰 丽 华 杨 业 功 什么是肖像?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是公民的人格标志。 这一事件涉及公民的 哪些具体权利? (人格尊严权、肖像权) 法院的判决对受害人有什么意义? (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应当享有的人格尊严权和肖像权;有利于制裁侵权行为,鼓励人们增强权利意识;有利于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小红行使了什么权利?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肖像权中的支配权,具体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什么是肖像权? (肖像权就是对自己肖像的专有权。) 警方发布通辑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构成侵权吗? 为什么? (不构成侵权。因为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公安机关为了打击犯罪,保护受害 人利益而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是合理的,不够成侵权行为。) 1、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必然受到道德谴责。 2、是一种违法行为,必然受到法律的追究。 3、不利于心理的健康发展。 小结: 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不得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 攻击等。 丽丽的故事 该影楼 的行为构成侵权吗? (已构成侵权) 丽丽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丽丽应该运用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害人停止其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归纳: 当自己的肖像权被侵害时,要善于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作斗争。 返 回 朱永明的故事 大学生朱永明喜好文学,在向文学刊物投稿时,常以“小草”署名。 1、朱永明行使了什么权利?这项权利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朱永明行使了姓名权中的使用权,具体包括姓名决定权、使用权、变更权等。) 2、什么是姓名权? (姓名权是对自己姓名的支配权) 3、你知道鲁讯、常玉香的真实姓名吗? (鲁讯:原名周树人;常玉香:原名张妙玲。) 4、现在的你们能否享有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 (不能。因为我们都还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小 资料 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不合法。侵犯了牛顺的姓名 权。) 小资料 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王芳的故事 (张楠的行为侵害了王芳的姓名权。侵害 他人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三种:即盗用他 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和干涉他人行使姓 名权。本案例中张楠冒用王芳的姓名,给 王芳母亲发电报,使王芳的母亲在精神和 物质上受到双重损害,已构成侵权行为。) 张楠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如果我是王芳,当自己的姓名权被他人盗 用或冒用,我将运用法律武器,采用诉讼等 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假如你是王芳,你将采用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自己的姓名权被侵害时,要善于与盗用、冒用他人姓名等行为作斗争。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我有肖像权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