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区樱花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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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新区樱花园建设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高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〇一〇年六月
1.1 项目概况
佛山市三水高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对江南新区部分块地的开发,目前拟在江南新区二期中宗地1、16及宗地14、15部分新建江南新区二期工程中樱花园的住宅建设项目。
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规划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为。
1.2 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1.2.1 水环境现状
从水质现状监测结果来看,环山沟的水质已经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江南新区中心湖泊各项目指标除了生化需氧量超标外,其余各项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水质较好。东平水道除悬浮物指标超标外,其余各项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水质较好。
1.2.2 环境空气现状
监测期间各个监测点污染物SO2、NO2、PM10的污染指数均小于1,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1.2.3 声环境现状
现时项目各边界噪声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1.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3.1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运营期间小区内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车库地面冲洗废水,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有CODCr、BOD5、SS、LAS、氨氮、动植物油等,平均每天排放量为764.28m3。项目
1.3.2 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拟建项目的废气污染物经过有效治理,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1.3.3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声环境影响评价表明,各预测点的噪声值均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范围内。
1.3.4 固体废物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经过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1.3.5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土建施期内主要污染物为施工噪声、粉尘、扬尘、建筑固体废物及施工污水等。只要本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严格加强施工管理,进行科学施工,并按本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污染进行控制,则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污染是可以得到控制的,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1.4 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1.4.1 水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地属江南新区南部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江南新区南部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水管网将于2010年12月建成,预计本项目工程拟于2013年12月投入使用,届时江南新区南部污水处理厂已经投入使用。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住宅区污水(粪便废水)先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垃圾收集点(含垃圾中转站)洗地水先经沉淀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由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入江南新区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集中处理。
1.4.2 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拟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如下:
(1)居民油烟经家庭式油烟机处理后,经内置烟管(须进行隔热处理)引至各自楼顶天面高空排放。
()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经水喷淋处理达到广东省标准后,再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对于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尾气,由于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地下停车场设置机械通风系统,产生的机动车尾气经排风竖井引至地面排放,避免机动车尾气在地下停车场聚集。排风口经首层百叶窗外排,在具体设计时,充分考虑排风口的数量、高度和朝向的设置,避开人流密集的地方。1.4.3 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产生噪声的污染源为发电机组、各类水泵、风机、变压器和各类家用空调等的运行噪声,以及机动车行驶噪声等。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中所提出要求,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隔声、消声、减振处理,加强管理,增加绿化面积。经以上治理措施后,噪声削减较明显,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边界噪声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1.4.4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居民自行打包后,由环卫工人送到小区垃圾收集点(含垃圾中转站),定时外运处理。经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1.4.5 生态建设与绿化措施
(1)为了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必须加强绿化,保证绿地率达35%2)化应注重美化和其它功能相结合。近道路一侧应以大乔木与密集灌木相结合,减少外环境如噪声对项目居住者的影响;
(3)建设项目周围绿化树种应选择一些抗性树种,如细叶榕、印度榕、高山榕、蒲桃、洋蒲桃、九里香、仙人掌、扁桃果、鱼尾葵、棕榈、鸡蛋花等,吸收有害气体。
(4)住宅四周及道路两侧绿化以种植成年树为主,以尽快形成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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