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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办法.PDF

发布:2018-12-31约5.58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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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设立目的:更好地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健康发展,体现以 “利润 指标”提升为核心的管理理念,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奖励机制, 以激发企业管理的合作精神和工作热情,使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 高,经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 份公司”)董事会办公会议提议设立董事长奖励基金。 第二条:设立原则:强化股份公司对控股下属企业目标化管控的原则: 1、基本原则: (1)明确股份公司战略激励原则、分配条件和实施细则,保证各 下属企业各成本中心清楚了解自己板块业绩与公司激励的 关系程度; (2)推动各下属企业各成本中心关注股份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核 心竞争力,鼓励各成本中心在关注中成长并获得收益; (3)股份公司下属企业各自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和《年度超 额利润奖励计提表》,董事长奖励基金分开发放。如有下属 企业《年度目标责任书》暂未分开的,应以目标对应原则进 行目标再分配及进行奖励; (4)本《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不代替“下属企业各成本中 心年度奖金”和“年薪制年底奖金”等; 1 / 7 (5)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董事长签订《高管人员问责办法》, 本办法生效。 2、奖励基金额度原则: (1)本《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涉及的财务指标均以经外 部审计机构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或以董事会办公室 (股东会 办公室)确认的数据为准; (2)奖励基金额度根据下属企业实际完成的年度指标超出部分 进行阶梯制奖励,原则上上不封顶; (3)本奖励基金额度受超出目标净利润的影响,计提时超出净利 润应扣减奖励基金; (4)奖励基金额度 (及)超额利润前后的计算公式,以股份公司 财务中心提供为准。 3、奖励基金考核分配原则: (1)各下属企业根据《年度目标责任书》实际完成情况分开核算; (2)董事会考核下属企业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下属企业第一责 任人考核其他高管,但所有分配奖金均须董事长书面签批同 意后方可执行; (3)本《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由股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核算并报董事长。 第三条:基金来源:根据股份公司发展战略和阶段目标,下属企业年度预 算中确定的利润指标的超额部分作为计提基金的唯一依据。由股 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算,由股份公司财务中心从下属企业 2 / 7 归集进入专用的账户基金池,统一使用。 第四条:适用企业与岗位: 适用范围: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下属生产型企 业,政策另有约定的除外; 适用岗位:股份公司下属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经 董事长认可的岗位。 第二章 奖励基金生效条件 第五条:奖励基金的约束条件:未达成以下任一指标的,本奖励办法均无 法生效: 1、销售收入指标的100%; 2、净利润指标的100%; 第六条:奖励对象的生效条件: 1、满足本奖励办法适用企业和适用岗位,且任职岗位工作满一年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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