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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
省级开放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贵州省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开放实训基地是根据我省经济建设重点发展领域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建设的,集教学、培训、技能竞赛、技能鉴定、生产性实训及社会服务为一体,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公共实训服务平台,旨在为提高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服务。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地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与行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生产性实践教学模式改革、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效。
(二)申报基地要有较好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完善,教学资源充裕,在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能够满足实训基地教育教学需要。
(三)申报基地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职业资格鉴定能力,面向社会开放,开展职业资格鉴定、技术服务及培训等,资源共享程度高。
(四)申报院校应高度重视实训基地的持续运行能力,承诺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和相应资源的配置,确实保障实训基地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二、建设内容
(一)提升基础建设水平。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依据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需要,配足、配齐、配优实训设备;建设与现代企业生产服务场景相接近的实训场景;营造与现代企业文化相对接的实训文化;建设满足实习实训教学需要的数字化教学环境和技术技能教学资源库。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依托开放实训基地,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目标,将教学过程和生产、科研、经营过程有效融合,促进教、学、做一体化;围绕学生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的培养,在实训基地建设中融入企业文化,营造职场氛围,强化实践育人功能。
(三)打造“双师型”教学团队。专业教师深度参与实训基地建设,熟练掌握实训基地核心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专家、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形成稳定的专兼职教学指导团队;采用多种校企合作模式,搭建校企师资互聘互培平台,落实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制度,着力提高专兼职教师实践技能和教学指导能力。
(四)优化实训基地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实训基地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教学管理、设备管理、人员管理和财务管理,做到实训基地人员结构合理,岗位职责明确,运行规范有序,考核办法完备;注重实训基地的信息化建设,积极构建开放实训基地网络服务平台;推进开放实训基地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价体系建设,提高实训基地的教学质量;鼓励实训基地探索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促进教学和生产的有机结合,提高实训基地的综合效益。
(五)提升服务能力。着力提升实训基地的开放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实训基地的技术培训、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功能,组织行业、企业专家与职业院校师生共同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使其成为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技术培训、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窗口,以及创业创新、成果孵化和技术研发基地。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报表;2.建设方案;3.支撑材料。
(二)评审方式
1.材料初审。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评出前15名左右进入现场评选阶段。
2.现场评选。现场评选由现场陈述和校际互评两个环节组成。现场陈述重点听取基地建设负责人、基地实训指导教师有关实训基地建设和实训课程教学的汇报。基地建设负责人说基地建设及规划(8分钟),抽取1名实训指导教师说1门实践课程(8分钟)。校际互评由参评院校现场实名打分。
材料评审、现场陈述两个部分,分值各占40%、60%(其中:专家40%,校际互评20%)。
附件:1.省级开放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省级开放实训基地建设方案指南
附件1:
贵州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
省级开放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 报 学 校 项 目 名 称 项 目负责人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贵州省教育厅 制
2016年8月
填报说明
1.学校类型:公办中职1、公办高职、民办中职、民办高职,公办中职2(公办中职1为中专和职业高中,公办中职2为技工学校);
2.教学行政用房面积:包括办公、教室、实验实训场所、图书馆、体育馆(风雨操场)等的面积;
3.自筹经费:包括专项经费、学校培训、科技服务等收入费用;
4.兼职教师:指正式聘任的,独立承担一门专业课或实践教学任务(20学时以上)的行业、企业及社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
5.教学仪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的用于教学的仪器设备;
6.大型教学仪器设备:单价不低于5万元的用于教学的仪器设备;
7.主干专业:指办学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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