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3.3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pdf

发布:2017-05-21约2.43万字共24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备案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13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8部委局2号令)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部委12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局11号令)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号公告)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沪建交〔2011〕497号) 三、办理条件 (一)招标登记 (1)已完成项目报建,并且报建告知单中发包方式为施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 (2)勘察、设计已发包且相应合同登记备案已完成(无需办理勘察、设计的,无此项内容); (3)初步设计已批复或设计文件已通过审查; (4)招标代理合同已备案 (具备规定条件自行招标的,无此项内容)。 (二)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及招标公告发布 (1)监理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2)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招标登记已完成; (4)不存在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况。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 (1)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评标专家抽取点抽取的,在评标会开始前24小时 内;在其他评标专家抽取点抽取的,在评标会开始前48小时内。 (2)从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确定。 (3)不存在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况。 (四)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1)已确定中标候选人; (2)不存在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况。 四、提交的文件 (一)招标登记 原件/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复印件 “上海市建设工程项 1 原件 1 份 IC 卡 1、读取IC 卡信息。 目 IC 卡” 材料1:《XXXX 工程项 1、立项采用审批制的, 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应当提交材料 1;立项采 2 材料2:《上海市建设 原件 1 份 纸质 用核准、备案制的,应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当提交材料2; 审查备案证书》 核验原件。 已备案的招标代理合 同、招标代理单位“企 业IC 卡”及负责该项 1、核验原件; 3 目的招标工程师名单 原件 1 份 纸质/ IC 卡 2、读取IC 卡信息。 (具备规定条件自行 招标的,无此项内 容)。 (二)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及招标公告发布 原件/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复印件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 核验原件,留存复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