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施工类)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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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施工类)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本备案适用于下列施工招标项目符合招标文件备案条件的招标人(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
1、区政府投资(含市、区共同投资,区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2、经区发展改革等区级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从化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3、市政府投资(含市、区共同投资)以及经市级或市以上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但由市对区转移支付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4、区属送变电工程项目。
二、办理条件
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2、招标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禁止性规定。
三、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核对原件) 备注 1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 3 原件 备案表在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办事大厅”-“下载中心”下载 2 项目招标交接案登记表 1 原件 备案表在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办事大厅”-“下载中心”下载 3 投资审批、核准文件或投资备案文件 1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1.按照国家、省、市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提供招标事项核准(含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2.备案制企业投资项目不需提供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核准。 4 用地批文 (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1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装修、拆除、修缮及改、扩建不涉及新增用地的工程提供产权证明。市政道路大中修、改造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的,不需提供。 5 规划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按《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不需要提供。 6 资金证明 1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非财政性投资项目提供全额超过预计发包价的30%资金证明,开具时限是提交备案前三个月内 。全部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可用有关立项文件代替。 7 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准文件 1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大型房建项目提供,大中型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按《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的规定。 8 招标人及设计单位共同出具关于图纸和技术资料已满足施工需要的证明 1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基坑开挖深度超过12米并按复杂和大型工程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还需提供由设计单位和招标人共同出具《关于基坑开挖深度的声明》,并附相关基坑方面的图纸。 9 招标文件 1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包含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备案表、答疑文件、招标人声明。区政府投资的50万元以上的施工招标项目还需提供区财政部门的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结果;50万以下(不含)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机构的预算评审报告。 10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和委托证明 1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明书、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电子签名委托书 四、办理流程图
五、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绿色通道项目3个工作日,特色小镇项目2个工作日
六、办事窗口
(一)窗口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窗口
(二)工作时间: 符合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幢(欣荣宏国际商贸城五号楼10层)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窗口。
联系电话:020七、收费情况:免费
八、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号)
4.《关于进一步落实省管工程项目招投标统一进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通知》(粤监发[2010]3号)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建设部令第89号)
6.《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令90号)
7.《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2014]14号)
8.《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2017〕9号)
9.《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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