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新嘉联.doc

发布:2017-04-15约5.01千字共8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PAGE  PAGE 8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六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能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及时披露信息的原则; (三)主动与投资者沟通的原则; (四)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 (五)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的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机构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业务主管。公司证券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第十条 证券部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有: (一)收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二)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材料; (三)主持年报、半年报、季报的编制、设计、印刷、寄送工作; (四)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五)定期或在出现重大事件时,通过公司指定媒体或组织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六)与机构投资者、行业研究员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系,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 (七)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引导媒体的报道,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八)跟踪、学习和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行业动态和相关法规,通过适当的方式与投资者沟通; (九)与政府部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交易所等经常保持接触,形成良好的沟通关系; (十)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 (十一)拟定、修改有关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定,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十二)调查、研究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状况,跟踪反映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的关键指标,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状况的研究报告,供决策层参考; (十三)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公司控股(包括实质性控股)的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证券部进行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证券部应当以适当方式对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公司控股(包括实质性控股)的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应当举行专门的培训。 第十三条 证券部是公司面对投资者的窗口,代表着公司在投资者中的形象,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必须具备以下素质: (一)对公司有全面的了解,包括产业、产品、技术、生产流程、管理、研发、市场营销、财务、人事等各个方面; (二)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熟悉证券市场,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市场营销技巧;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六)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够撰写年报、半年报、季报以及各种新闻稿件。 第十四条 证券部应当制订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 第五章 自愿性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