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23.7.1实施).docx
ICS13.030.01
Z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8597-2023
代替GB18597-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Standardforpollutioncontrolonhazardouswastestorage
2023-01-20发布
2023-07-01实施
生态环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1
GB/T18597—2023
目次
目次 ------………1
前言 Ⅱ
1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和定义 3
3.1危险废物hazardouswaste 4
3.2贮存storage 4
3.3贮存设施storagefacility 4
3.4贮存库storagewarehouse 4
3.5贮存场storagesite 4
3.6贮存池storagepool 4
3.7贮存罐区storagetankfarm 4
3.8贮存点storagespot 4
3.9贮存分区storagesubarea 4
3.10包装package 4
3.11容器和包装物containerandpackaging 4
3.12相容compatibility 4
4总体要求 4
5贮存设施选址要求 5
6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 5
6.1一般规定 5
6.2贮存库 6
6.3贮存场 6
6.4贮存池 6
6.5贮存罐区 7
7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 7
8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 7
8.1一般规定 7
8.2贮存设施运行环境管理要求 7
8.3贮存点环境管理要求 8
9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8
10环境监测要求 9
11环境应急要求 9
12实施与监督 9
Ⅱ
GB/T18597—2023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
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环境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贮存设施选址和污染控制要求、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
求、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以及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环境应急、实施与监督等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1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增补完善了相关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总体要求”;
——细化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分类,补充了贮存点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完善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和建设要求;
——修订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污染防治、运行管理和退役要求;
——补充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环境应急要求;
——删除了医疗废物有关要求及附录A和附录B。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生态环境部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学。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23年1月2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废止。各地可根据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和经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3
GB/T18597—2023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贮存设施选址和污染控制要求、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以及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环境应急、实施与监督等环境管理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选址、建设和运行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也适用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运行过程的污染控制和环
境管理。
历史堆存危险废物清理过程中的暂时堆放不适用本标准。
国家其他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中针对特定危险废物贮存另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