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pptx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单元知识体系】;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1.民法含义: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
;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中国特色)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拓展】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年龄和智力状态)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一)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1.原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2.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二)各类人身权利
;1.生命健康俱可贵——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2.姓名肖像受保护——姓名权、肖像权(1)姓名权
;(2)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第二课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一、保障各类物权(一)定分止争——所有权1.财产制度和保护财产权的意义(1)财产制度的含义: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2)保护财产权的意义: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2.财产权的范围和物权(1)财产权的范围: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2)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3)物权保护的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3.所有权——自物权(1)含义: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分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4)共有关系: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2.著作权;(三)点石成金——商标权1.商标(1)含义: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2)表现形式:商标表现为文字、图案等形式。(3)重要性: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经营者信誉良好,其商标往往具有巨大的价值。2.注册商标:(1)含义: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注意: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2)商标注册的条件
;(3)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
(4)保护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核准注册日起),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一、订立合同学问大(一)生活离不开合同1.合同的含义: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2.常见类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3.特点: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4.意义:①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②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二)要约承诺订合同1.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3)新的要约: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