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sz-751-kf01-04钥匙管理作业指导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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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保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
钥匙管理作业指导书
文件现行版号/改次:A/0
首版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
本版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
发放编号: (盖受控章处)
文件编号:WI/PSZ-751-KF01-04 总 页 数: 3(含本页)
编 制: 史艳霞 编制日期:2009年06月01日
审 核: 陆长松 审核日期:2009年06月01日
批 准: 张朝晖 批准日期:2009年06月01日
文件修改记录
修改状态 日期 修改章节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受控文件未经批准不得翻印 第 1 页 共 3 页 生效日期:2009 年06月 01日
体系文件 深圳市保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编 号 WI/PSZ-751-KF01-04
名 称 深圳分公司
文件标题 钥匙管理作业指导书 版号/改次 A/0
1.0 目的
加强钥匙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
3.0 职责
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钥匙的接收、领用、保管和配制。
4.0 定义
顾客钥匙:包括顾客房屋钥匙(含空置房)、因返修和居家服务、代理租售等由顾客委托代管的钥匙。
管理用钥匙:除顾客钥匙以外的所有钥匙,包括办公区域内各种钥匙、设备房、消防通道门钥匙等。
5.0 方法和过程控制
5.1 管理用钥匙的更换、配制
5.1.1 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用钥匙的配制、更换、保管工作。
5.1.2 任何人未经部门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配制钥匙,若因工作需要配制时,须由钥匙管理员填写《钥
匙配制申请表》,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配制。
5.1.3 门锁损坏或钥匙丢失(包括一套钥匙中丢失任何一把)需更换时,应填写《钥匙配制申请表》,
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予以更换,同时应查明原因,如属人为原因,应追究责任。
5.1.4 重点部位门锁的更换应在 24 小时之内完成(节假日时可口头报部门负责人同意),所更换的钥
匙交钥匙管理员在《管理用钥匙清单》上予以登记。无论何种原因,如果存在外部人员、离职人员等可以
用钥匙进出这些部位的情况,必须更换门锁。
5.2 管理用钥匙的保管
5.2.1 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对所有公共设施、管理用房、设备房钥匙分类登记在《管理用钥匙清单》。
5.2.2 钥匙管理员负责将所有钥匙分类加以标识,并确保标识清晰及持久性。
5.2.3 管理用钥匙应统一存放在部门办公室或控制中心的钥匙柜内,除员工因工作需要由其本人保管
的钥匙外,其它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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