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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施工技术资料是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工程使用、维修、改建备查的重要依据,是工程技术档案的基本内容。为加强技术管理,提高技术资料收集、保管、整理、编制的水平和质量,根据(96)京建质字第418号和(94)京建质字315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管理体制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站等单位。
第二条 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方式按418号和315号文执行。所有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技术室(部)设一名专职资料员,负责全公司的资料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负责技术资料的指导工作及日常检查;
负责图纸、规范、标准、手册、施工表格等有关资料的领取、购买、发放工作;
负责竣工资料合同的签订(总包时与建设单位,分包时与总包单位);
负责向档案馆及建设单位移交竣工资料;
负责资料费的收取;
负责向上级单位报送相关报表。
第四条 各分公司应设置一名专职资料员负责本分公司的资料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负责本分公司技术资料的指导工作及日常检查;
组织编制本专业的竣工资料并移交给公司技术室(部),协助公司技术部向档案馆及建设单位移交竣工资料;
负责向公司技术室(部)报送相关报表。
第五条 对于各分公司下属的专业项目经理部:由栋号技术负责人兼作资料员,负责本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与保管,工程完工后,移交给分公司资料员。其职责是:
项目施工过程中,负责资料的定期收集、整理与核对,并对资料内容的正确性、部位全面与否、各种资料是否交圈负责;
负责资料的迎检工作;
负责向分公司技术室(部)报送相关报表。
负责向分公司资料员移交资料,并协助资料员作好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第六条 对于各土建项目经理部:建筑面积3万m2以上的单位工程,需设专职资料员一名;建筑面积1-3万m2的单位工程,可设专职资料员(或兼职资料员);建筑面积1万m2以下的单位工程,设兼职资料员,可由栋号技术负责人兼管。小区工程可根据工程、人员具体情况确定资料员的专、兼职及人数。现场资料员职责是:
负责贯彻执行(96)京建质字第418号《关于颁发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通知》和(94)京建质字315号文件《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精神;
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技术资料目标设计;
施工过程中,负责所管辖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核对、归档,并对各种资料内容的正确性、签字的齐全性、部位的全面性进行把关,对各项时间的交圈性负责;
负责向公司技术室(部)报送相关报表;负责资料的迎检工作;
5. 工程竣工后,负责组织竣工图纸、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协助公司技术部向档案馆及建设单位移交竣工资料;
第七条 其他人员职责:
工程、技术、安全、质量、测量、试验、材料人员:负责原始资料的填写、索要及临时保管。对自己负责工作范围内资料内容的正确性、项目、部位、签字是否齐全负责;
栋号技术负责人:当有专门的资料员时,与经理部总工职责基本相同;当无专门的资料员时,兼有资料员职责;
经理部(分公司)总工:(1)对资料的文整、正确性负全面责任。对资料员提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对资料进行日常检查。(2)取得公司技术室(部)同意后,与建设单位签订竣工资料合同,并组织竣工资料编制工作。
第三章 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
第八条 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前期审批和交接桩手续;原材料试验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记录;预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基础、结构验收记录;设备安装工程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竣工验收资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图。cm水平控制线、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的预检,由栋号技术负责人组织核查,无误后填写预检单归档。
6、翻样检查预检记录
各专业的翻样由栋号技术(翻样)员负责,经经理部总工审核签字后,连同翻样预检记录由资料员汇总存档。
7、预制构件吊装
由栋号技术负责人组织核验,质检员实测检查签字后,交资料员存档。
8、设备基础及施工缝
由栋号技术负责人组织检验,质检员实测检查签字后,交资料员存档。
第十四条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地基验槽、基础与主体结构钢筋隐检(包括预应力张拉)、焊接隐检、防水隐检、防水处理隐检、外墙保温构造节点验收,均由经理部总工(栋号技术负责人)主持,约请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代表及有关栋号长(工长)、质检员参加。栋号技术负责人填写隐检证明,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后交资料员存档。
第十五条 基础、结构验收记录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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