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企业会计工作的组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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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一章 会计工作的组织 P268 第十一章 会计工作的组织 第一节 会计工作规范 第二节 会计机构 第三节 会计人员 第四节 会计档案管理 * * 第一节 会计工作规范 一、会计工作规范的含义 会计工作规范就是协调、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所遵循的各种法律、法令、条例、规则、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制定和执行会计工作规范十分必要:会计工作规范是会计工作的标准和评价会计工作质量的客观依据;会计工作规范是保证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的需要;会计工作规范是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需要;会计工作规范是保证会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的需要。 会计工作规范体系包括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三个部分。 * * 二、会计法 会计法属于重要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会计行为的最高法律规范,在我国经济建设、法制建设中起着基础性作用。 我国《会计法》的基本内容 * * 三、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是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编制财务报告所遵循的标准,属于会计工作规范体系的第二层次。 会计准则就其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盈利组织会计准则和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两类。 会计准则就其层次的不同,可以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 * * 第二节 会计机构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会计机构是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职能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机构。 设置会计机构应以会计业务需要为基本前提。一般说来,凡是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财务收支数额较大、会计业务较多的机关和其他组织,都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财务收支数额不大、会计业务比较简单的单位,可以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但应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 * * 二、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 (一)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 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划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互相衔接等,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 * 第二,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审核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 第四,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并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 * * (二)会计机构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也称钱账分管制度,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的一种工作制度。 实行内部牵制制度,主要是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相互制约、相互核对,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防止会计事务处理中发生的失误和差错以及营私舞弊等行为。 《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 三、会计工作组织的形式 会计工作组织的形式:集中核算和非集中核算 集中核算 非集中核算(分散核算)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及管理上的需要确定采用集中核算或非集中核算形式。 * * * * 第三节 会计人员 一、会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的工作权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 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就职人员的职业品质、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的统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的道德规范。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内容: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 我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会计证发证机关吊销其会计证。 * * 三、会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我国会计法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会计人员,除取得会计从业证书外,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制度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 * 四、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 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定为四个级别三个档次,即:会计员、助理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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