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桥涵工程.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第四章 桥涵工程 第一节 基础工程 第二节 下部构造工程 第三节 上部构造工程 第四节 钢筋及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绞线 第五节 涵洞工程 第一节 基础工程 包括预算定额: 第一节 开挖基坑 第二节 筑岛、围堰及沉井工程 第三节 打桩工程 第四节 灌注桩工程 一、相关知识 (二)筑岛、围堰及沉井工程 (1)草土、草(麻)袋、竹笼围堰中心长度计算,高度按施工水深加0.5m计算。木笼铁丝围堰实体为木笼所包围的体积。 (2)套箱围堰的工程量为套箱金属结构的重量。套箱整体下沉时悬吊平台的钢结构及套箱内支撑的钢结构均已综合在定额中,不得作为套箱工程量进行计算。 (3)沉井制作的工程量:重力式沉井为设计图纸井壁及隔墙混凝土数量;钢丝网水泥薄壁浮运沉井为刃脚及骨架钢材的重量,但不包括铁丝网的重量;钢壳沉井的工程量为钢材的总重量。 (4)沉井下沉定额的工程量按沉井刃脚外缘所包围的面积乘沉井刃脚沉入深度计算。沉井下沉按土、石所在的不同深度分别采用不同下沉深度的定额。定额中的下沉深度指沉井顶面到作业面的高度。定额中已综合了溢流(翻砂)的数量,不得另加工程量。 (5)沉井浮运、接高、定位落床定额的工程量为沉井刃脚外缘外所包围的面积,分节施工的沉井接高的工程量应按各节沉井接高工程量之和计算。 (6)锚碇系统定额的工程量指锚碇的数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量计算。 (7)地下连续墙导墙的工程量按设计需要设置的导墙的混凝土体积计算;成槽和墙体混凝土的工程量按地下连续墙设计长度、厚度和深度的乘积计算;锁口管吊拔和清底置换的工程量按地下连续墙的设计槽段数(指槽壁单元槽段)计算;内衬的工程量按设计需要的内衬混凝土体积计算。 (三)打桩工程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和管桩的工程量,应根据设计尺寸及长度以体积计算(管桩的空心部分应予以扣除)。设计中规定凿去的桩头部分的数量,应计入设计工程量内。 (2)钢筋混凝土方桩的预制的工程量,应为打桩定额中括号内的备制数量。 (3)拔桩工程量按实际需要数量计算。 (4)打钢板桩的工程量按设计需要的钢板桩重量计算, (5)打桩用的工作平台的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所需的面积计算。 (6)船上打桩工作平台的工程量,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一座桥梁实际需要打桩机的台数和每台打桩机需要的船上工作平台面积的总和计算。 (四)灌注桩工程 五、基础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返回 第二节 下部结构工程 包括预算定额: 第五节 砌筑工程 第六节 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一、下部结构预算定额组成 (一)砌筑工程预算定额组成 1.干砌片石、块石 2.浆砌片石 3.浆砌块石 4.浆砌料石 5.浆砌混凝土预制块 6.干、浆砌盖板石 7.浆砌青(红)砖 (二)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预算定额组成 定额(P438) 二、下部结构定额相关规定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相关规定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1.定额中的M5、M7.5、M12.5水泥砂浆为砌筑用砂浆,M10、M15水泥砂浆为勾缝用砂浆。 2.定额中已按砌体的总高度配置了脚手架,高度在10m以内的配踏步,高度大于10m的配井字架,并计入搭拆用工,其材料用量均以摊销方式计入定额中。 3.浆砌混凝土预制块定额中,未包括预制块的预制,应按定额中括号内所列预制块数量,另按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有关定额计算。 4.浆砌料石或混凝土预制块作镶面时其内部应按填腹石定额计算. 5.桥涵拱圈定额中,未包括拱盔和支架,需要时应按第九节拱盔、支架工程中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6.定额中均未包括垫层及拱背、台背填料和砂浆抹面,需要时应按第十一节杂项工程中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7.砌筑工程的工程量为砌体的实际体积,包括构成砌体的砂浆体积。 (二)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算定额相关规定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1.定额中未包括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上部构造所需的拱盔、支架,需要时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2.定额中片石混凝土中片石含量均按15%计算。 3.有底模承台适用于高桩承台施工。 4.使用套箱围堰浇筑承台混凝土时,应采用无底模承台的定额。 5.定额中均未包括扒杆、提升模架、拐脚门架、悬浇挂篮、移动模架等金属设备,需要时,应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6.桥面铺装定额中橡胶沥青混凝土仅适用于钢桥桥面铺装。 7.墩台高度为基础顶、承台顶或系梁底到盖梁顶、墩台帽顶或0号块件底的高度。 8.索塔高度为基础顶、承台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