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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整理】上清丸.doc

发布:2017-01-22约2.05万字共1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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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清丸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上清丸 【成份】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功能主治】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用法用量】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不良反应】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 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nbsp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抑制蛋清所致大鼠足跖肿,抑制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升高,抑制二甲苯所致小鼠耳廓肿胀。小鼠炭末推进法显示,本品可促进小鼠小肠推进性运动。 【贮藏】 密闭,防潮。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长春经开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长春市开发区卫星路2233号 联系电话:0431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5日 信息来源:海安县地税局 字 体:【 HYPERLINK javascript:doZoom(16) 大 HYPERLINK javascript:doZoom(10.5) 中 HYPERLINK javascript:doZoom(9) 小】   访问次数: 621 ?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税收减免的备案、审批等资料集中上报期,为了更好的把握有关营业税的减免税政策,现将金融保险业的减免税政策进行汇总,以飨读者: ????一、法定免税项目有: ?1、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其中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 ? 2、《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细则第22条规定,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二、具体规定: ? 1、人民银行贷款业务免税。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国税发[1994]88号)  2、金融机构往来业务不征税。下列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   ①金融机构从事贴现、转贴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财税字[1997]45号) ? ②金融企业联行、金融企业与人民银行及同业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取得的收入,包括购买金融机构发行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财税字[1995]79号、财税[2000]15号) ? 3、出纳长款收入不征税。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财税字[1997]45号) ?4、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利息收入免税。对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利息收入,应按《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适用于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的通则》规定,免征营业税和其他税收。(财税字[1995]108号)   5、农村信用社改革减征营业税 (1)按照自愿参加、严格审核的原则,国务院同意北京……山东……新疆等21个省(区、市),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地区。从2004年1月1日起,对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按3%税率征收。(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4]66号) (2)从2004年1月1日起,对改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取得的金融保险业应税收入,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财税[2004]177号) 6、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税。对地方商业银行转贷给地方政府专项用于清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的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字[1999]303号) 7、个人住房贷款收入免税。从2000年9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公积金委托银行发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2000]94号) 8、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为扩大有效内需,国务院决定增发国债,并将其中的一部分国债资金转贷给省级人民政府。用于转贷的专项国债属于财政资金,不同于银行信贷资金,经国务院批准,对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字[1999]220号) 9、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银行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银发[2001]245号)   10、外汇管理部门委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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