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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整理】龙湖壹号安全回复.doc

发布:2017-01-23约1.13万字共2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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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措施的回复 第二册 (共三册) 安全方面 工程名称:龙湖壹号小区(一期)二标段 施工单位:云南中润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5月25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反馈意见 整改措施的回复 工程名称:龙湖壹号小区(一期)二标段 2015年5月13日陆良龙湖壹号小区(一期)二标段迎接了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第四检查组的检查。检查内容包含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工程资料、工程实体)、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和机构质量行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模架工程、起重机械、基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等。检查中存在施工质量方面问题10条,施工安全方面10条,建筑市场行为方面5条。我公司根据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组反馈意见及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整改通知结合施工现场逐一进行排查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根据7#楼存在问题认真排查其他栋号,做到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认真整改。 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按安全生产方针要求,以遏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为目的,遵循住建部工程建设执法检查反馈意见,全面开展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整治,标本兼治,常抓不懈,全面推进。 整改原则 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编制专项处理方案。经设计、建设、监理认可、方能进行实施。 一般建筑缺陷:进行修补和返工重做,必须保证使用功能,满足观感效果。 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组织领导 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反馈意见,公司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对待成立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专项整改小组。 组长:周金其(云南嘉旺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沈富强 姚宏 冯贵有 技术组:张镇平 舒兴泉 太宝林 质量组:刘德华 栾春龙 王红兴 马星宇 安全组:黎自全 胡树昆 许蓉 吴鹏刚 施工组:程租江 陈志超 高俊 高月红 太明华 材料组:李宗优 方其波 俞静 陈凡 工作措施 、全面排查工程安全质量问题 1、排查范围:针对7#楼存在问题对施工现场所有栋号逐一进行排查。 2、排查内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环境)控制资料、现场实体检验检测、现场施工安全设施、尊规守法行为等。 3、排查方式:自2015年5月15日开始至2015年5月28日。分为自查自纠和重点督察。(1)自查自纠,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安全质量问题的排查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整改工人。(2)重点督察,针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起重机械、模架工程和安全防护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云南中润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5日 二、安全方面 (一)、安全、模架 存在问题:1、未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所有地下管线资料等相关资料,未在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及标准化目标。 问题分析:(1)因龙湖壹号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地处陆良县城西片区,城建规划47#地块,由于该地区为规划新城区,原地貌高差较大,属低丘缓坡地带,开工前场地平整已取土50万m3,地下无供电、供水、供气管线等市政设施,因施工前忽略未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所有地下管线资料等相关资料;(2)因签合同时疏忽造成未在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及标准化目标。 整改措施:(1)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所有地下管线资料等相关资料,(附向施工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情况资料)(2)公司与总包单位补签安全协议,协议中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及标准化目标(附龙湖壹号住宅小区(一期)安全补充协议)。 整改负责人:姚宏 整改责任人:胡树坤 沈富强 朱立达 整改完成时间:2015年5月20日 存在问题:2、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有记录,未在悬挑架、卸料平台验收单上签字。 问题分析:因属监理方管理机制的漏洞造成该情况的发生; 整改措施:现由监理方对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重新审核,经审核后在报审表上进行签字确认。并将前期已审批的进行整理记录(附施工单位资质报审表、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审表、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7#楼悬挑架、卸料平台于2015年5月16日搭设完成,悬挑钢架的钢丝绳拉结点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10.4条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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