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总支工作量化测评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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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工作量化测评评分标准
(2014年)
思想建设
1.主题教育活动
(1)基础分:按要求有计划地开展(+4分)。
(2)附加分:
a.校级优秀组织奖 (+5分);
b.精品主题教育活动
(一等奖:+2分/个;二等奖:+1.5分/个;三等奖:+1分/个);
c.优秀主题团日活动(+0.5分/个);
d.主题教育新媒体宣传:团总支在主题教育活动中能够利用新媒体(网页、微博、微信、视频等)进行及时宣传与互动,取得良好效果(+1分);
e.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入基层团组织进行团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切实增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感和奋斗精神,能够提供高质量的特色照片和材料
(+0.5分);
f.广泛开展平安校园教育活动,深化安全意识教育,并能够将活动融入中国梦主题,取得良好效果(+2分)。
2.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体系
(1)基础分:积极配合做好学员招募的宣传动员工作(+2分)。
(2)附加分:报名学生占学生总数比例较高(+2—+5分)。
二、组织建设
1.基础团校
(1)基础分:
按要求有计划地开展。及时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书、教学活动有序开展、工作总结汇报宣讲合格(每一部分+1分,共计+3分)。
(2)附加分:优秀组织奖(+5分)。
2.2014级新生tutor计划(1)基础分:积极配合做好新生tutor计划的宣传动员工作和组织协助工作(+1-2分)(2)附加分:a.团总支书记和团总支学生干部积极协助和指导本单位新生团支部所选配的tutor开展相关工作,取得良好效果;(+1分) b.本单位新生团支部书记团支部所选配tutor在期中评比中获得“优秀”等级(+0.2分/人)
三、校园文化活动
1.积极支持和参与校团委主办的全校性文化活动(毕业生晚会、迎新晚会、校庆歌会、新年联欢会和高雅艺术进校园专场演出),积极配合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1- +8分)
2.校团委、学生会主办的其他群众性文化活动,包括新生演讲比赛、中财吉尼斯、第五届戏剧节
(1)基础分:积极参与(+1分/赛次);
(2)附加分:一等奖或破纪录(+0.8分/赛次);二等奖(+0.6分/赛次); 三等奖(+0.4分/赛次);组织奖(+0.2分/赛次);其他(如最佳创意奖、优胜奖等+0.2分/赛次);
说明:“新生演讲比赛十佳”按照二等奖加分;戏剧节优秀剧目奖、剧本奖和单项奖按照其他类加分。
3.专题活动
(1)“十佳歌手”大赛
a.基础分:积极参与(+1分)。
b.附加分:优秀组织奖(+2分);
金奖、银奖、铜奖(+2分);
入围“十佳”的4—10名(+1.5分);
入围决赛(+1分)。
(2)“中财杯”辩论赛
a.基础分:积极参与(+1分)。
b.附加分:冠军(+2分);亚军(+1.6分);
季军(+1.4分);八强(+1分)。
c.减分: 违反比赛纪律,对比赛进程造成一定影响(-2至-5分)。
(3)“中财青年杯”足球赛
a.基础分:积极参与(+1分)。
b.附加分:冠军(+2分);亚军(+1.6分);
季军(+1.4分);八强(+1分)。
c.减分: 违反比赛纪律,对比赛进程造成一定影响(-2至-5分)。
(4)2014年秋季运动会开幕式入场式
a.基础分:积极报送(+1分)。
b.附加分:覆盖率=10% (+3分)
覆盖率=5% (+2.5分)
覆盖率=2% (+2分)
覆盖率0% (+1.5分)
说明:覆盖率=(各院正式参与红旗队出场表演人数+各院正式入选引导员人数)/红旗队、引导员合计总人数80人
(5)2014年秋季运动会开幕式军体拳表演
a.基础分:参与表演(+1分)。
b.附加分:团总支书记协助军体拳训练工作(+1—3分)。
4.学院特色活动
学院自主筹办的面向全校同学的校园文化活动称为学院特色活动,由校学生会按照《学院特色活动开展及评比办法》组织评比。
根据最后督标成绩,A类特色活动(+1分/个),B类特色活动(+0.5分/个)。
5.学生会项目招标,如第九届本科学术文化节
(1)基础分:积极参与投标(+1分)。
(2)附加分:
中标项目(+1.5分/个)(合作项目根据合作单位平均分配分数)。
6.学生社团建设
(1)挂靠本单位学生社团获奖: 校级优秀社团称号(+2分/个)
校A级社团(+1.5分/个)
(2)挂靠本单位学生社团活动项目获奖:
校级优秀社团活动项目(+1分/个)
(3)挂靠本单位学生社团成员获奖:校级优秀社团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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