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资讯需求管理标准作业程序-高雄医学大学秘书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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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
校務資訊需求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文件編號:QP-06-12
版 本:3.1版
制定日期:94
修訂日期:97
擬案單位:資訊處
文件類別
作業程序
版本
3.1
文件名稱
校務資訊需求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頁次
1 OF 1
文件編號
QP-06-12
制修日期
97.04.07
修 訂 紀 錄
修訂日期
修訂內容摘要
修訂頁次
修訂頁次
版本本本本
2005.12.01
2006.03.03
2007.02.05
2007.03.23
96.11.15
97.04.07
新制訂
7.10 附件編號改為(QP-06-12-01-11)
8.10附件編號改為(QP-06-12-01-11)
於緊急資訊作業需求申請表之左下方增加說明文字
整版修訂
5.4…簽呈或電話通知…。
修改為會議紀錄、簽呈公文…等具名形式文件…。
整版修訂
原電算中心併入資訊處,每頁涉及單位名稱之處皆作變更,將「電算中心」改為「資訊處」
5.2.5增加人工登錄結案說明文字「…使用單位申請者如於7天內通知資訊處人員已確認需求功能者,則由資訊處人員以人工方式登錄為結案。」
5.2.5 「一個星期」修訂為「7天 」
5.4 「…資訊處將以專案方式處理」修訂為「…由資訊處以專案方式處理」
刪除7.附件以及8.紀錄之保存
3 OF 4
4 OF 4
附件十
3 OF 3
1 OF 3
2 OF 3
3 OF 3
3 OF 3
1.0
1.1
2.0
2.1
3.0
3.1
文件類別
作業程序
版本
3.1
文件名稱
校務資訊需求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頁次
1 OF 3
文件編號
QP-06-12
制修日期
97.04.07
1.目的:
為提升使用單位對於已上線之校務資訊系統之需求申請,特定本辦法以為規範。
2.範圍:
既有程式之修改需求申請與問題處理作業
3.定義:
3.1 使用單位:校務資訊各使用單位。
3.2 處理單位:資訊處。
4.權責:
4.1 資訊處:校務資訊系統之需求處理。
4.2 使用單位:利用此系統提出資訊需求申請並追蹤資訊需求處理狀況。
文件類別
作業程序
版本
3.1
文件名稱
校務資訊需求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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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
QP-06-12
制修日期
97.04.07
5.內容:
5.1 本辦法之標準作業流程圖。
5.2系統流程說明
5.2.1資訊問題反應及資訊需求登錄:使用單位申請者上網登錄「資訊問題反應及資訊需求單」,填寫完畢送出後,系統會以電子郵件方式將該項需求寄交資訊處
5.2.2緊急事件資訊問題反應及資訊需求申請:若使用單位遇到無法線上登錄之緊急事件,籍由其他聯絡管道(電話、電子郵件)通知資訊處,經資訊處人員電話確認後,資訊處
文件類別
作業程序
版本
3.1
文件名稱
校務資訊需求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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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
QP-06-12
制修日期
97.04.07
5.2.3工作查詢與接單作業:資訊處人員接獲「資訊問題反應及資訊需求單」後,接單人員先行了解申請者之需求內容,接單人員無法處理者,則指派資訊處
5.2.4處理作業:資訊處處理人員完成該項資訊需求申請工作後,即將處理說明予以紀錄並變更處理狀態。如認為該項需求範圍不僅是申請者個人業務,即以電子郵件知會相關人員
5.2.5結案作業:當資訊處人員處理完畢並變更處理狀態為完成時,即通知使用單位申請者進行需求功能確認,7天無異議則系統自動轉為結案。使用單位申請者
5.3 本辦法需利用校務資訊系統之問題反應及需求子系統進行作業。
5.3.1本系統位置: HYPERLINK .tw .tw
5.3.2使用單位申請端:資訊系統首頁T.教職員資訊系統T.0.00.資訊問題反應及資訊需求資單登錄
5.3.3資訊處管理端:資訊系統首頁Y.管理系統Y.3.問題反應及需求系統兩部份。
5.4 本系統適用資訊需求:如有新增系統功能或程式,則以會議紀錄、簽呈公文…
等具名形式文件,由資訊處以專案方式處理。
6.參考資料:無。
7.附件:無
8.紀錄之保存: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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