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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职业道德第三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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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职业道德》 第三章 目录 第一章 司法职业道德概论 第二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司法职业道德 第三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司法 职业道德建设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三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司法职业道德建设 本章概述: 在社会主义司法职业道德建设中,必须着眼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什么是价值和价值观?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它与司法职业道德建设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本章拟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及理论意义、及其与司法职业道德建设的关系两方面讨论这一核心和灵魂问题。 观赏视频:一个司法战线的劳动模范 第一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内容及理论意义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体系的意义 第二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与社会主义司法职业道德的关系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是社会主义司法职业道德的灵魂 二、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主义司法职业道德水平 复习思考题: 1、你是如何理解价值观涵义的?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司法职业道德的关系表现在哪几方面?  (一)既要强调职业道德的规范教育,又要注重在制度层面上进行制度和规章建设,形成自律与他律相互结合的有效机制,提高司法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平。   (二)既要强调司法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法制和法律规范的约束作用,又要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引领作用,使得我们在司法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上,具有更长远和更稳定的方向和力量。 子曰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   首先,必须从高等院校关于司法职业工作者专业培养着手,从教育教学的思想和方法着手,从司法考试的内容和体系着手。同时,进一步规范和管理好司法职业工作者的入口,拓展和优化专业人才的素质结构,改变重知识轻道德,重技能而轻视人文教育的不良倾向。比较为先进的办学理念,目前我国司法专业人才培养,在其知识面和知识结构较为狭隘,有待通过文、史、哲,甚至于自然科学的功能,加以改进和完善。因为,缺乏一种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操,就不能真正理解法理和伦理的许多问题,也就不可能在实践中运用法律从事司法工作,做到对职业规范的自觉和有效的遵循。   (三)既要注重于司法职业道德教育的作用,又不能使之与司法职业水平和能力形成“两张皮”的关系。 * 在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上,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概念,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    价值是什么?价值一般反映的是事物客体与主体需求之间的满足关系,即事物客体相对于主体存在的意义。 也就是说,凡事物具有的价值,即是满足了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其中,价值具有主体相对 性和客观存在性,在价值客体属性与主体需求之间存在着矛盾和统一的关系。由于价值的主体相对性,同样的客体在满足不同的主体需要的时候,其价值或者效应是不同的。因此,人们在认识、利用和评价客观事物的价值时,经常会是不一致的,甚至是矛盾和对立的。因此,人们对具体事物价值的认识、利用和评价就表现为不同的价值观和价值观念。   20世纪蔓延着一种相对主义的价值思潮。这样一种价值思潮主要是强调价值的主体相对性,强调每个人所具有的非理性或理性特征,如兴趣、爱好和利益等因素的不同,认为没有相对一致的符合公共理性的要求,并为人类社会共同遵循的价值观。 一位作家是这样描述价值观的相对主义的:“全看你在什么地点,全看你在什么时间,全看你感觉到什么,全看你感觉如何。全看你得到什么培养,全看是什么东西受到赞赏,今日为是,明日为非。法国之乐,英国之悲,一切将看观点如何”。也就是说,价值观没有客观和公正,没有正确和错误,全凭着价值主体人们的感觉和判断。然而,价值相对主义所强调的是主体的相对不一性,并把它绝对化,但是,忽视了价值的客观存在性,人类社会所共同追求的人的需求的一致性。按照价值相对主义的观点,人类社会将没有一个一致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判断标准,不需要建立一个共同为大家遵守的法律和道德规范,或者每个人都可以各行其事,或者每个人都矛盾重重,人类社会无从合作和正当竞争。因此,人类社会将没有发展的前途,因此是危险的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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