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大-银行从业考试-公共基础-精讲班-第8章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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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 (1)票据诈骗罪 侵犯客体是指狭义的金融票据,即仅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客观方面表现为: 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明知是作废韵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第三节 金融诈骗罪 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第三节 金融诈骗罪 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节 金融诈骗罪 ①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②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③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④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⑤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节 金融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犯本罪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元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条还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三节 金融诈骗罪 (2)金融凭证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 第三节 金融诈骗罪 从广义上说,汇票、本票、支票都属于银行的结算凭证,但作为本罪行为对象的金融凭证,则仅指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及银行存单。如果使用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构成犯罪的,不构成本罪,而应构成票据诈骗罪。除了客体不同,本罪的其他构成要件及处罚均与票据诈骗罪相同,此不赘述。 第三节 金融诈骗罪 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节 金融诈骗罪 【例题】单选:下列银行业犯罪中,其主观方面不是故意的是( )。 A.受贿罪 B.票据诈骗罪 C.变造货币罪 D.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答案:D 解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主观方面是过失,而非故意。 第三节 金融诈骗罪 【例题】多选:侵犯客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的金融犯罪是( )。 A.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B.高利转贷罪 C . 违法发放贷款罪 D.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E.信用证诈骗 第三节 金融诈骗罪 答案:BCE 解析:A选项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银行管理制度;D选项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款的管理制度,故排除AD,选BCE。 第三节 金融诈骗罪 一、职务侵占罪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在这些单位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第四节 银行业相关职务犯罪 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节 银行业相关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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