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点检定修岗位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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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点检定修岗位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点检岗位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管理能力,调动设备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设备点检定修管理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运行全能值班岗位及设备点检定修岗位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大唐国际公司运行全能值班岗位及设备点检定修岗位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建立设备点检定修岗位的动态绩效管理机制,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使用于点检定修岗位点检员。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作为点检定修岗位动态调整依据。
一、动态考评后升岗薪;
二、动态考评后降岗薪。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设备点检定修岗位绩效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孟繁逵
副组长:李日龙
成员:付俊杰、康海东、于海东
第五条 设备点检定修岗位绩效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于海东
副组长:杨青柏、徐向阳、王辉、于海洋、裴林、张爱军、韩国宏
成员:人力资源部、设备部点检长、发电部等相关人员
第三章 设备点检定修岗位绩效管理体系
第六条 点检定修岗位绩效管理实施目标
一、全面客观地评价点检定修岗位员工的工作绩效,切实反映员工工作业绩与劳动报酬等待遇的关系,从而获得努力改善工作的动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个人的工作目标同部门、公司的目标紧密联系,为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提供有力保证。
二、促使员工主动对绩效考核过程中未达到目标的项目进行解剖、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设备管理水平。
第七条 点检定修岗位绩效管理指标
日常管理:设备安全性、可靠性指标,经常性工作任务等。
动态指标:设备主要技术监控指标和主要经济性指标。
检修管理:机组大、小修规范性工作任务。
第八条 点检定修岗位绩效管理方法
一、利用可靠性管理和DCS系统等实时数据、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点检管理系统平台,按月累加计算点检定修岗位员工绩效考核得分。点检定修岗位“日常管理”考核得分权重为60%,“动态指标”考核得分权重为40%,“检修管理”为加分项目,考核得分不超过20分。
二、点检定修岗位绩效考核得分=“日常管理”考核得分+“动态指标”考核得分+“检修管理”考核得分
点检定修岗位“日常管理”考核项目及标准 详见附件一
点检定修岗位“动态指标”考核项目及标准 详见附件二
点检定修岗位“检修管理”考核项目及标准 详见附件三
第九条 点检定修岗位绩效考核计分规则
一、点检定修岗位“日常管理”月考核项目得分中的设备可靠性内容由可靠性专工负责提供、日常点检完成情况由点检系统管理员负责提供,其余工作绩效管理情况由点检长负责填报并整体汇总,保包副部长审核。
二、点检定修岗位“动态指标”月考核项目得分数据由可靠性专工、节能专工提供的月报数据为准,点检长负责汇总,保包副部长审核。
三、点检定修岗位“检修管理”月考核项目由点检长负责填报,主管检修副部长审核。
四、点检定修岗位月考核得分由点检长汇总,设备部部长审核公布。
五、月度考核周期为上月二十五日到本月二十五日数据,二十八日前各专工提供点检长;次月二日完成汇总审核,次月五日前公布。
六、点检定修岗位年度考核分数为月度加权平均获得。点检岗位年度得分和绩效排名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一月十五日前公布。
第四章 设备点检定修岗位绩效管理程序
第十条 设备点检定修岗位绩效管理根据考评体系考评结果进行岗位薪点调整。
第十一条 考评结果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排名前五名为高级点检员、排名后三名降一个岗位。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点检定修岗位“日常管理”考核项目及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单位 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内应得分 考核周期内应减分 备注 1 引发主机非计划检修 小时 小时 0.014 0.01 引发按小时计算扣分,未引发按小时计算得分 2 引发主机等效降出力运行 小时 小时 0.007 0.005 引发按小时计算扣分,未引发按小时计算得分 3 辅机非计划检修 小时 小时 0.007 0.005 发生按小时计算扣分,未发生按小时计算得分 4 设备发生异常 次 月 1 2 设备异常每次扣责任人2分,未发生得1分 5 设备发生二类障碍 次 月 1 5 设备二类障碍每次扣责任人5分,未发生得1分 6 设备发生一类障碍 次 月 1 10 设备一类障碍每次扣责任人10分,未发生得1分 7 设备发生事故 次 月 2 20 设备事故每次扣责任人20分,未发生得2分 8 工作票合格率 % 月 2 0.1×A 合格率100%得1分,不合格按公式计算扣分。
A:工作票不合格率×100 9 按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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