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七章 音乐的功能.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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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音乐的功能 在以往对音乐功能的研究中,往往有两种倾向。一种是套用艺术理论关于艺术功能的论述方法,即把音乐的功能视为与其他艺术一样,具有认识、教育和审美三大功能;另一种是单纯以各种社会音乐现象为依据,从音乐艺术对人和社会所产生的实际作用中总结出音乐的功能、这两种倾向都有可取之处。因为音乐与其他艺术门类之间毕竟有某些共性,这些共性必然反映到功能问题上来。这里对音乐功能的分析,试图从音乐艺术特殊性的层面,使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走向深入、获得新意。 音乐功能产生的条件及其过程 功能是事物与外界的各种关系的体现。它是事物存在的外部条件。 功能的产生需要有三个条件: 一、客观上的事物内部的功能因素, 二、主观上的环境对事物的需求 三、主客观条件之间的沟通。 功能实现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主客观因素之间的沟通过程。 实现音乐功能的主客观条件 客观条件 主观条件 艺术知觉的沟通作用 音乐功能产生的客观条件 音乐中音乐性的内容可以理解为以感情为中心的内容,包括情绪类型、美感因素、情感三个方面。 情绪类型是音乐中的情绪类型是一种非审美意义,也是非社会意义上的感情方式,它几乎对所有大脑健全的人来说都是熟悉的。所以,音乐的基本音响带给人们的一般的感受,即情绪类型上的感受是共同的。有人把音乐看作是人类感情的共通语言,也有人认为音乐是无国界、无民族的,假如说这些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话,那么,至多仅仅指情绪类型而言。 音乐中的情感是情绪感受基础上的更为深入的内容因素。人类的情绪一般来说具有通约性,但情感内容较为具体,不同文化中的人们并不能完全互相理解情感的内在意义。而对这种情感意义的解读需要我们对一种音乐的风格体系有充分的认识和体验。 音乐中的情感内容并不是一种纯粹的精神特征的体现,它必然还包含着一种美感因素。这种美感因素并不抽象,它与具体的风格特点联系在一起。美感因素是时代、民族和个人风格的集中体现,它是音乐中情绪类型和情感内容之间的中介环节。假如没有体验到这个中介环节,听众很难由对情绪类型的体验深化到对情感内容的体验,一种对我们来说风格完全不熟悉的音乐,只能引起我们某种情绪类型上的感受,它不可能使我们感受到其个深刻的感情内容。 音乐功能实现的主观条件 环境对事物的需求是功能得以实现的主观条件。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自然环境.即自然界各种生物对事物的需求。第二是社会环境, 主要是主宰社会环境的人对事物的需求。自然生物,无论是植物还是动物,它们对于事物的需求基本上是一种生理性的天然需求;而作为主宰社会环境的人,它对事物的需求,不但体现在天然的生理性方面,而且还体现在各种社会性需求和审美需求方面,所以说,人是功能作用的中心,只要弄清楚事物与人之间的关系,事物与其他环境因素间的关系也就很容易把握得住。我们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图表看出人在这种关系中的主导地位。 艺术知觉的沟通作用及音乐功能产生的过程 所谓知觉,是与感觉相对而言的一种心理反应。感觉是对外界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知觉是对事物的各种属性、各个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综合的、整体的反映,具有整体性的特点。“人们并不把对象感知为许多个别的孤立的部分,而总是把它知觉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心理学的研究结果还表明:知觉虽然是对事物各种属性的整体反映,但人们在实际的感知当中,仍然有一个先后的过程。知觉是由各个阶段的感知综合而成的感知整体。 艺术知觉三阶段理论 法国哲学家杜夫海纳认为,知觉的第一阶段是在直接感知的水平上,它是一种直接的、综合的、先于思考而发生的反映;第二阶段是在表现和想象的水平上,这是一种由审美经验引起的反映;第三阶段是在情感的拟人化的水平上,是一个与审美主体自身相融合的阶段,这是知觉的最高点,也是主体成全审美对象的最终方面。 苏联文艺理论家布鲁道娃从艺术学的角度提出,艺术知觉包括“直接反映”、“沟通阶段”和“个人性质”三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是主体对客体的直接反应,它是外界刺激能量对人的直接作用引起的;第二阶段是一种社会心理的过程,是通过某种社会审美准则去完成的,第三阶段是艺术知觉的最后一个梯级,它通过沟通阶段把从作品中所取得的那些印象吸收到个人自己的内心世界中,从面获得个人的性质。苏联音乐学家索哈尔则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音乐知觉的第一阶段是“作为物理过程的生理过程的听”,第二阶段是理解和感受音乐,第三阶段是解释和评价音乐。 以上理论的共性 认为第一阶段是一种对于刺激的直接的和生理上的反映。 关于第二阶段都强调沟通的作用,并指明或暗示了这种沟通建立在审美经验基础上。 关于第三阶段他们都认为在这个阶段中,艺术刺激已经和个人的内心活动融为一体,并从自己的主观感受出发赋予艺术作品以各种个人的东西。 音乐知觉的特点 (直接阶段)人们欣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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