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内部审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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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内部审计
1 审计人员工作规范
制度名称 审计人员工作规范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条 为促进企业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严肃审计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2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在工作中严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第3条 审计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并对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4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1.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企业的战略计划、预算及业务流程政策。
2.掌握审计、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3.具有与所执行审计业务相匹配的经验。
4.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职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5条 审计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1.全心全意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2.努力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学以致用,积极进取。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审计,保证审计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4.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
5.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
6.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对在执行审计任务中知悉的国家、企业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及不宜公开的事项,负有保密责任。
8.谦虚谨慎,平等待人,树立良好形象。
第6条 审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在实施审计期间,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任务的宴请。
2.到外地或有关单位调查研究时,食宿应执行公司规定的接待标准。
3.不受贿、索贿,不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
4.不得隐瞒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
第7条 本规范由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8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2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适应公司专业化管理需要,健全内部经济监督、检查机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目的
1.监督公司经营政策、方针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财经纪律在公司及成员企业的贯彻执行。
2.查处违规行为,保护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3.强化公司的经营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
第3条 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以公司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和公司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反映、分析各运营单位、部门的经济活动,评价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
第4条 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只查不究”的原则开展,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只具有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的建议权,不负责意见和建议的具体落实,集团董事会对审计意见和建议所形成的处理和处罚有最终裁定权。
第2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第5条 审计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负责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比较复杂和重大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第6条 审计部依照本制度对公司及成员企业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7条 审计部的主要职责。
1.检查公司及成员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其有效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评价。
2.对公司、专业公司及其成员企业的经济活动及相关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防错纠弊,为公司及成员企业优化管理提供意见。
3.对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对公司及成员企业的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5.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并在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6.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培训内部审计人员。
7.拟定审计档案管理制度,报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核、审批后执行。
8.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按时完成交办的审计任务。
第8条 审计部的主要权限。
1.有权要求公司及成员企业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有关文件和资料。
2.有权检查、审核公司及成员企业的会计账目、凭证、账薄、业务记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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