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验机构质量管理解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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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措施 在病原微生物各试验区必须设置出入控制设施,如门禁系统或其他物理隔离装置或警戒线; 在控制处设明显的警示标识,如生物安全标识、进入控制提示语等; 在控制进入处设供参观者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记录簿。 环境监测 实验室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监测操作规程。 洁净区域应检测洁净度状态如:沉降菌、浮游菌、尘埃粒子数;设定可接受的背景菌落数量,并且有文件化的规定来处理背景菌落总数超标情况。 定期更换净化室初效、中效和高效过滤器。 续 生物安全柜应监测风速、压力、气流方向等指标,必要时检测箱体内粒子数和无菌检测; 缓冲间和无菌间均有紫外线杀菌灯(2-2.5W/m3),应定期检查辐射强度,使照射操作台达40?W/cm2。 续 传统无菌操作室应按要求进行使用前后的无菌处理。 不符合要求的紫外灯、消毒液应及时更换。 记录与数据分析应倾向于能够确定污染水平。 卫生要求 应尽可能减少在实验室进行文件处理; 禁止把植物和个人物品带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根据所检测的微生物危害等级的不同,在实验室内穿着相应的防护服,离开工作区域时必须脱下。 这对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和危害等级II级以上实验室尤其重要。 应准备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和急救材料。 检测方法的确认 实验室应对 非标准方法 实验室设计(制定)的方法 超出其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 扩充和修改过的标准方法进行确认; 在采用新的方法进行检测前,对方法进行验证 标准更后的方法的技术能力的确认。 确认方法 通过使用自然污染产品或人工污染预定微生物的样品来实现检测方法的确认。 向基质中添加预定微生物能反映出实际检测状况,这是简单模拟自然污染的状态,是目前唯一的最佳方法。 需要确认的范围取决于所用方法及其预期应用范围。 验证指标 对非标准方法、实验室设计(制定)的方法、超出其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扩充和修改过的标准方法验证指标: 定性微生物检测方法 应确认其特异性、阳性偏差、阴性偏差、检测限、培养基影响、重复性和再现性。 续 定量微生物检测方法 应确认其特异性、灵敏度、阳性偏差、阴性偏差、重复性、再现性以及规定的可变范围内的检测限。 在检测不同种类的样品时,应考虑不同培养基的差异。 应使用适当的统计方法评估检测结果。 证实的方法与指标 适用于新方法与标准变更(只年号变更除外)的方法确认 向样品中添加指示菌来简单模拟自然污染状态,按标准方法操作。 定性微生物检测方法:测定检测限、进行生化试验、血清学试验。 ?定量微生物检测方法:测定指示菌的回收率;结果判断标准:指示菌的回收率应不低于70% 。 设备与测量的溯源性 微生物实验室应制订并实施设备维护、校准和性能验证规程 对仪器设备的校准和/或检定(验证)、确认的编制总体要求 续 微生物检测涉及的需定期检定的仪器设备有:天平、砝码、pH计、分光光度计、温度和压力仪表、消毒压力容器、灭菌柜安全阀、游标卡尺等。 计量器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法》规定,编制年度检定计划,依法送检 使用与维护记录 实验室在仪器设备完成相应的检定、校准、验证、确认其性能,并形成相应的操作、维护和保养的标准操作规程后方可正式使用,使用要有记录。 为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应定期维护和期间核查,并保存相关记录。 标准物质和标准菌株 标准物质 标准物质和有证标准物质提供了测量中基本的可溯源性,其可用来: a) 证明结果的准确性; b) 校准设备; c) 监测实验室运转; d) 验证试验方法; e) 比较试验方法。 标准菌株 微生物检验用的试验菌应来自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收藏机构的标准菌株,或使用与标准菌株所有相关特性等效的商业派生菌株。 续 标准菌株、标准储备菌株和工作菌株从储备菌株传代培养次数不得超过5次 除非标准方法中要求并规定,或实验室能够提供文件化证据证明其相关特性没有改变。 工作菌株不可代替标准菌株。标准菌株的商业衍生物仅可用作工作菌株。 抽(采)样 采样与样本运输 针对不同疾病和检验目的制订详细的采样计划和方案,包括采样时间、对象、样本种类、方法、标识、包装运输、实施人员等,准备相关记录表 准备采样器械和试剂 实施现场样本采集与记录 样本保存与运输 样本交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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